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硬件(服务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硬件(服务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存储服务器3台、web服务器1台”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存储服务器3台、web服务器1台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为完成上述大模型训练及后续提供用户服务和后台支持,共需要3台存储服务器和1台web服务器。其中1台web服务器为加工、清洗语料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界面服务,3台存储服务器用于对原始语料进行加工、清洗,存储加工、清洗完毕的语料,为大模型训练和知识生产提供支撑。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说明:★指标不满足,无效处理;▲指标不满足,扣分处理。

技术指标:

(一)存储服务器

  1. 规格:4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16核,主频≥2.4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24MB,功耗≥135W;
  3. 内存:配置≥4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16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2块480GB 2.5英寸 SATA 企业级固态硬盘,配置≥16块8TB 3.5英寸 SATA HDD 企业级机械硬盘,搭配一个8口1G缓存阵列卡;
  5.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前置可支持≥24个2.5”/3.5”SAS/SATA硬盘,后置支持≥12个2.5”/3.5”SAS/SATA硬盘,板载支持≥2个NVME M.2 SSD;
  6. 扩展槽位:可支持≥6个PCIE4.0物理插槽;
  7. 网络:配置≥4个千兆电口;
  8.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2个1200W高效冗余电源;
  9.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0.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web服务器

  1. 规格:2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16核,主频≥2.4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24MB,功耗≥135W;
  3. 内存:配置≥2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16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2块480GB 2.5英寸 SATA 企业级固态硬盘,配置≥4块1.2TB 2.5英寸 SAS HDD 企业级机械硬盘,搭配一个8口1G缓存阵列卡;
  5.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前置可支持≥8个2.5”/3.5”SAS/SATA硬盘;
  6. 扩展槽位:可支持≥6个PCIE4.0物理插槽;
  7. 网络:配置≥4个千兆电口;
  8.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2个800W高效冗余电源;
  9.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0.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础资质
  • 企业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务器销售/生产/集成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优先)。
  • 行业合规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类服务器必备)。
  • 产品资质:服务器3C认证(国内销售强制)、节能产品认证(政府采购加分项)、原厂授权书(非自主品牌需提供品牌代理/分销授权)。
    (二)技术与服务能力
  • 技术团队:具备硬件调试、系统部署、故障排查的专业工程师团队。
  • 服务保障:
  • 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4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提供服务网点证明);
  • 质保承诺(硬件质保≥3年,支持上门维修/更换);
  • 定制化能力(如根据需求配置CPU、内存、存储,提供方案设计案例)。
    (三)项目与业绩要求(加分项)
  • 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如为同行业企业、政府机构或大型组织提供服务器供应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 企业规模与实力证明(如近3年营收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如有可提供)。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在线提交。

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硬件(GPU服务器)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为完成上述大模型训练及后续提供用户服务和后台支持,需要1台训练服务器,为外部用户提供传统文化智能问答服务。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说明:★指标不满足,无效处理;▲指标不满足,扣分处理。

技术指标:

GPU服务器

  1. 规格:4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32核,主频≥2.6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48MB,功耗≥250W;
  3. 内存:配置≥16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32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1块960G U.2 企业级固态硬盘,2块3.84TB U.2 企业级固态硬盘;;
  5. ★算力单元:额外增加算力单元,采用被动散热,数量≥8个,单个可提供≥19.5TFLOPS FP32性能,≥9.7TFLOPS FP64性能,≥312TFLOPS FP16性能,≥624TOPS INT8性能,单个缓存≥80GB,显存带宽≥2039GB/s,功耗≥400W,采用SXM规格;
  6.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可支持≥6个前置2.5英寸热插拔NVMe/SAS/SATA硬盘槽;
  7. 扩展槽位:可支持≥10个PCIE4.0 X16物理插槽;
  8. 网络:配置≥2个千兆电口;
  9.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4个3000W高效冗余电源;
  10.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2.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13. ▲无卡模式:当GPU数量不足时,允许用户可以使用无GPU卡模式启动原有任务,任务ID以及任务中的所有数据不丢失,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4. ▲任务重启:支持任务重启功能,任务重启过程中,任务中的所有数据不丢失,容器ID保持不变,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5. 重置系统/更换镜像:对任务环境或者系统盘进行更换,更换完毕后,缓存盘与数据盘中的数据不丢失,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6. 便携工具箱:支持Web Terminal,Jupyter,CodeServer,Tensorboard,Desktop,网盘存储等功能,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7. 显存切分:支持对运算卡显存切分,显存切分最小单位1MB,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8. 运算卡配置:支持对运算卡进行配置,包含独享、切分配置以及故障隔离等操作,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9. ▲“后台式”文件上传:web页面上传大文件优化、提高用户上传大文件时的效率和稳定性,上传过程后台化,上传过程中用户可以操作其他功能,而不会因上传过程中占用太多系统资源而影响使用体验,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20. 存储设备管理:支持添加NFS、GlusterFS、Ceph、Lustre、GPFS、Minio等存储,同时可以配置存储绑定的计算节点设备,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21. 镜像上传:支持用户push、pull自定义镜像,推送过程中增加权限校验,用户名与密码与整体平台用户一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础资质
  • 企业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务器销售/生产/集成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优先)。
  • 行业合规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类服务器必备)。
  • 产品资质:服务器3C认证(国内销售强制)、节能产品认证(政府采购加分项)、原厂授权书(非自主品牌需提供品牌代理/分销授权)。
    (二)技术与服务能力
  • 技术团队:具备硬件调试、系统部署、故障排查的专业工程师团队。
  • 服务保障:
  • 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4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提供服务网点证明);
  • 质保承诺(硬件质保≥3年,支持上门维修/更换);
  • 定制化能力(如根据需求配置CPU、内存、存储,提供方案设计案例)。
    (三)项目与业绩要求(加分项)
  • 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如为同行业企业、政府机构或大型组织提供服务器供应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 企业规模与实力证明(如近3年营收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如有可提供)。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在线提交。

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服务类授权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建设项目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

本公告旨在寻求拥有相应技术实力与资质的供应商,承研“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的构建与交付工作。具体交付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

  • 国学专用语料库与智能数据库系统:构建覆盖经典典籍与现代论著的多层级、高质量双语语料库,并开发支持增删改查、版本管理和持续扩展的动态数据库架构。
  •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基于成熟的大语言模型,通过领域适配性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工程、继续预训练、参数微调等技术),开发出在国学领域具备高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专用翻译模型。
  • 模型应用系统:提供具备用户友好界面的应用系统,实现翻译、纠错、用户反馈收集等功能。
  • 完整的项目文档与研究报告:包括工作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及其训练系统,支持模型的持续优化。
  • 术语解析算法:自动解析、标注术语、多义词。
  • 语料数据库:支持多种语料分类、连接稳定高效、支持新语料的灵活加入与版本管理。
  • 模型应用系统:功能完整,交互流畅,实现翻译、纠错、反馈等核心业务流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软件研发、软件服务、人工智能或相关技术领域;
  • 具备深厚的大语言模型技术背景和项目经验,拥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
  • 拥有垂直领域大模型(如软件工程、翻译等)的研发或成功应用案例者优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促进慈善信托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备案的慈善信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慈善信托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信托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第四条 慈善信托支出是指开展慈善活动时发生的下列支出:

(一)直接或者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二)为开展慈善活动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为开展慈善活动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第五条 上年末信托财产均为资金财产的慈善信托,年度支出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上年末净资产高于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二)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0万元高于5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

(三)上年末净资产低于500万元高于1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四)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六。

计算该年度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

第六条 上年末信托财产均为股权(股票)、不动产等非资金财产的慈善信托,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资金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

本规定所称资金总收入,是指非资金信托财产产生的分红、租金等扣除必要税费后的总收入。

计算该年度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资金总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资金总收入。

第七条 上年末信托财产既有资金财产又有非资金财产的,资金财产和非资金财产应当分别记账核算,年度支出标准分别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八条 慈善信托的管理费用是指下列费用:

(一)向受托人支付的信托报酬;

(二)向监察人支付的报酬;

(三)为保管慈善信托财产发生的费用;

(四)为管理、处分慈善信托财产聘请中介机构发生的费用;

(五)慈善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慈善信托的年度管理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上年末净资产高于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不得高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一;

(二)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0万元高于5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不得高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点五;

(三)上年末净资产低于500万元高于1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不得高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四)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不得高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第十条 慈善信托的年度管理费用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不受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的限制。

第十一条 慈善信托文件应当载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或者数额。

第十二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将每个慈善信托的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分别计算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实为依据,如实核算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不得虚增慈善信托支出或者列支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将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作为慈善信托年度报告的内容,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下,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难以符合本规定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第十五条 民政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法定管理职责,对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根据慈善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信托公司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信托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备案的慈善信托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设置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执行,过渡期满后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筹款行业自律专栏 | 如何践行对组织内部、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


9月,我们发布了筹款行业自律专栏第一篇,向大家介绍了筹款伦理自律准则中针对受益人、捐赠人、合作伙伴等三类核心利益相关方的具体行为指引,尝试基于实践提供更多符合现实意义的行动建议,明确日常应该遵循的底线是什么、需要追求的更高价值又是什么。


文章发出后,得到行业伙伴的普遍认可,不少平台伙伴转发、一些机构伙伴组织了内部学习与交流。第二篇专栏将围绕筹款伦理准则中涉及的其他两类关键责任具体展开,即面向组织内部和面向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期待在《准则》基础上增加实践层面的具体指引,以促进组织内外部伦理视角的相互辉映、彼此照见。


自主践行组织内部的伦理责任

基于组织内部的伦理责任践行,需要经历自觉、自省、自查、自律的发展过程,依赖于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共识。


01

应以公益使命为第一目标


○ 筹款方应明确筹款目标在于回应组织的愿景使命、符合组织的公益价值观,而非仅在于筹款金额、方式或资源等;应明确筹款工作的开展须与组织的筹款能力相匹配,所开展的工作具备非营利属性,与商业销售、营销存在本质区别。


○ 不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渎职或损害组织信誉的行为;当捐赠不符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或将损伤组织的名誉和社会影响时,不应接受此捐赠。


02

非现金捐赠应依法、准确、合理入账


○ 当捐赠人进行物资、劳务、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及其他非现金捐赠时,筹款人应依照有效凭据、第三方评估或公允价值等依法合理入账,而不是虚增、谎报其捐赠价值。


○ 筹款人接受物资捐赠时,应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用途与受益方实际需求相匹配,并做好必要审核,以保障捐赠物资最终到达受益人时,仍在有效期内且有使用价值;对于无法直接用于公益目的的物资、难以保存保管的物资,应慎重接受。


03

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性和公益性


○ 在与捐赠方进行捐赠意愿沟通时,应对捐赠资金的来源以及捐赠动机进行判断,确保其捐赠财产、行为和诉求是合法、合理和符合公益性原则的。


○ 当捐赠资金来源存疑时,须对其财产的合法性、以及捐方是否对捐赠资金有处分权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要求捐赠人提供相应证明,避免后期所引起的纠纷和退款要求。


04

不得基于筹款比例发放提成


○ 筹款人的应得收入,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等,都应事先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以确保其收入适当合理,且不得基于筹款额的比例作为发放标准。基于筹款比例发放提成等方式可能会引导“唯金额论”,造成短视行为,为了获得筹款额而进行过度承诺或不当得利等不合适的行为,最终损害组织公信力权益。


○ 筹款人可以获得基于自己的职务/服务的合法应得报酬/收入,不得利用自身职务/服务机会获取未经许可或不合理的利益。筹款人不得主动索取酬谢或礼品,不得获取未经许可或不合理的利益,包括不能接受相关方的贿赂、额外的好处等。

 

05

决策中将筹款伦理作为关键原则


○ 为了在组织内部形成长期、稳定的筹款管理制度,应当在组织管理制度层面建立筹款伦理监督机制。


○ 在组织内部进行筹款决策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将筹款伦理作为关键原则,并在关键时刻将筹款伦理作为决策的“红线”。


06

建立利益申报和处理制度


○ 组织应建立与筹款活动相关的利益申报和处理制度,说明在非主动索取而获得酬谢和礼品的情形下,应当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结合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类别礼品的处置标准。


○ 如出现收到酬谢或礼品等情况,筹款人应当主动向所服务组织和/或相关方进行报告,符合组织内部的规定并且获得了必要的确认时才能进行处置。



共同捍卫公益慈善行业伦理责任

筹款伦理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公众对公益慈善筹款事业的信任。


01

主动提供真实的善款使用情况


○ 就筹款活动开始前、过程中和结束后的不同环节,筹款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准确地提供组织收入和支出的报告,向利益相关方、受益人、捐赠人和公众公开资金流入、流出、使用以及变更等过程中的必要信息。


○ 筹款方不得夸大或过分保守地呈现善款资金使用情况,这将误导公众对其他公益组织的合理行为产生错误认知。


02

准确透明地呈现业务活动成本及筹款费用


○ 筹款方应以准确和透明的方式呈现公益慈善活动的业务活动成本中的各项费用,包括筹款费用;无论易见还是不易见的成本,都应该向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说明,而非隐瞒。


○ 不得在传播与筹款材料中表达公益慈善活动不需要成本、“零成本”等误导信息,以促进公众对公益慈善活动费用与成本问题形成科学正确的认知。


03

抵制筹款方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筹款方不应为了追求筹款金额和结果,违反“公平”、“诚实守信”等公认的道德原则去争取筹款机会或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如以毁谤、贿赂、获取秘密、虚假宣传等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损害慈善组织和捐赠方的合法权益,扰乱公益慈善行业正常秩序,给整个公益慈善筹款行业及所服务的领域造成负面影响。


○ 筹款方在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面向公众筹款时,应当在合理争取资源和正当竞争之间寻求平衡点,不应仅为了筹款效果而无限度突破规则。突破规则是系统性风险,在还没有进化出自律规则的当下,这种风险具有全局性的破坏力。


一些较为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

– 冒用其他组织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适用于致命品牌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其他组织品牌相混淆,使捐赠方产生误解。

– 在组织品牌或项目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级评估结果等标识,对公益项目的投入产出做错误或带有误导性的说明。

– 利用组织再某一领域或某一区域的垄断或特许资格,限制捐赠方向其他组织进行捐赠,或排挤其他组织进行正常筹款。

– 为达成筹款目标,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或暗中收受贿赂,或进行利益输送。

– 采用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其他组织秘密(例如未公开的项目或报告),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保密要求,披露、使用筹款方所掌握的组织秘密。

– 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损害其他组织的信誉和项目声誉。

– 作为投标者传统投标,太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组织的公平竞争;在组织内部采购过程中,通过限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身份实现定向招标。

– 在筹款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逼捐或套捐等扰乱正常筹款规则的行为。


04

尊重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 筹款方应重视并妥善保护组织自身的知识产权,形成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组织的筹款及项目信息,要注重保护并形成与注册品牌相配套的内容体系,方便识别。


○ 筹款方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他方的筹款信息,对于不同的主题方所有的商标、专利、著作等,不能随意使用或挪为己用;在使用一个新的项目名称或相关品牌时,需先通过行业扫描确认是否存在相似品牌;若发现已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立即中止该行为,必要时公开道歉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05

必须对数据信息做好保护措施


○ 筹款方必须具有数据保护意识,应当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 在未经捐赠方、慈善信托的委托人的同意时,不得公开其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敏感的个人信息。在面对十四岁以下青少年为受益人时,应尽可能少地公开受益人的个人信息。



写在最后

公益组织在自律的时候,

为什么需要考虑行业责任?


筹款方及其所在的慈善组织是我们践行筹款伦理自律的关键主体,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需要做组织内部认知的提升、系统性共识的促进和具体操作指引的落地。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在进行具体筹款行为和决策时承担“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呢?尽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很直接,然而我们也经常面对这样的困惑:行业是谁?行业在哪里?我为行业考虑,行业可否助我达成筹款KPI?——我们尝试做如下的梳理,促进大家在个体和组织做筹款伦理决策时,意识到我们的动作承担着行业的使命与价值,这与我们自身的价值息息相关。


01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源自维护公众信任的必要性

我们所在的行业高度依赖于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任何违反伦理的行为都会损害公众对行业的信任、影响捐赠意愿,甚至引发社会对更多公益组织的普遍质疑。因此,遵守行业伦理责任是维护行业信誉和公众信任的基础。


02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是为了确保社会资源得到合理正当地使用

公益组织筹集的资金和资源来自于社会的善意,使用这些资源时必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抵制不正当竞争,意在防止资源滥用或权力滥用,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能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是对捐赠人、受益人以及整个社会的责任。


03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是公益筹款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体现

道德规范是使得公益筹款成为一个专业领域的根本基础之一。筹款人的自律,意味着将对公共利益的服务置于对自我利益的追求之上,熟知道德准则,并具备在两难的道德困境中做出正确抉择的能力,才能保证行业的公信力。


感谢对本文内容有贡献的伙伴:何国科、孔德洁、耿华、臧婧等。


END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2024年基金会年度盛会,将于11月23日在杭州举办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是中国基金会领域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行业盛会之一,为全国各地基金会以及关心基金会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搭建一个集中交流、思想对话、务实合作的平台。截至2023年底,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已经连续举办15场,累计15000余人次、7000多家机构参会,400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注: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简称“基金会论坛”,英文名称为“China Foundation Forum”,简称“CFF”;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简称“基金会论坛年会”“CFF年会”。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

将于2024年11月23日至24日

浙江省杭州市举办,

由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办。


本次年会将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

基金会与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

以及政府领导、专家学者、

商界精英和媒体人士,

相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之城:杭州

共探基金会的信任与高质量发展之道。


主题揭晓

01

经2024年会议程小组提议、基金会论坛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主题为:



慈善的力量,源自人的善良与真诚。当善良与善良相遇,当真诚与真诚交流,信任便具备了萌发的土壤。信任意味着我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意味着我们在未知面前选择彼此信赖、感到安全和可靠,意味着我们相信通过共同努力能够实现美好期许、愿意共同承担风险。


信任的生长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正向的行动。对于基金会而言,建立信任有赖于同社会各界的真诚互动与开放合作,有赖于对受益人需求的深切关心、对捐赠人善意的倍加珍惜,更有赖于高质量慈善实践背后对长远责任的坚定承诺。


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加速的时代。过去几年中世界各处断裂的链接尚未弥合,国内外环境的错综复杂和经济回升前景的不确定性持续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捐赠能力,而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部分质疑多年来并未减退。与此同时,慈善领域的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新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施行,为基金会的规范化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数字时代的来临为慈善组织的透明和高效带来了更多可能。


公益慈善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格局正在重塑。如何在变革中提升慈善实践的质量,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积累社会信任,是中国基金会和每一位公益慈善从业者共同面对的命题。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以“信任与高质量的慈善”为主题,希望营造一个坦诚交流的空间,共同探讨和解答这些关乎基金会未来的核心问题。卸下包袱对话,背起使命出发,让我们用高质量的慈善实践持续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向未来写下忠实诺言。


年会议程(拟)

02

*以上为年会暂定议程,以最终公布和现场实际为准。



致谢议程小组


历年年会主题和议程,都离不开CFF凝聚行业伙伴们的集思广益、多方参与。


本次年会也不例外,主题和议程的产出均得益于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议程小组成员的无私贡献,他们是(按姓氏首字母排序,请上下滑动翻看)


黄晨乐   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黄胜利   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

谭红波   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徐晓新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

姚   瑶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轮值主席、

           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秘书长

游   劢   福建省恒申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朱秋霞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战略研究院院长



此外

11月23日晚间将举办1场晚会

整个年会期间将设慈善市集

现场有20个左右的展位供您参观;

现场凭票即可任选参会!


如何报名

03

扫一扫

打开这个神秘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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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出于非营利目的而开展,参会人员需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以覆盖当年年会的部分会务支出。注册费分为标准票、团购票两种。


  • 标准票:880元/人

  • 团购票:680元/人(至少5人)


*本次年会不设直播,注册费包括现场参与主论坛、平行论坛、晚会、慈善市集及享用24日午餐、获取参会资料与参会人员通讯录(需愿意共享自己的通讯信息)的资格。


*为鼓励西部地区公益伙伴和青年公益伙伴参会,基金会论坛2024年会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福利票,领取规则将于近期公布。


线上门户

04

想要第一时间锁定年会最新动态?

还有更多关于2024年会的好奇?

欢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访问年会线上门户

https://lxi.me/1aEsYA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线上门户界面


更多资讯,及时了解

报名购票,一键直达

参会服务,联系我们

现场精彩,不容错过

建议大家,务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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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共创

05

同时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4年会

火热招募各类合作伙伴

欢迎大家共建共享

以更多元的方式参与到年会之中!


·合作价值·


推动知识传播:前沿思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广泛传播,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促进行业协同:为各方提供交流、互动的机会,促进行业内合作与资源整合;

快速扩大影响:品牌展示推广,彰显对行业发展的贡献,快速建立业内品牌影响力;

广泛链接资源:拓展优质人脉,优先结识众多行业内的资深人士和潜在合作伙伴;

获取行业洞察:社群内,第一时间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趋势和挑战,把握发展机遇。


·合作方式·


欢迎通过提供资金物资(服务)的支持方式,成为基金会论坛年会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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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慈善市集作为共创年会的方式之一

仍在招募中

欢迎进一步了解:


慈善市集火热招募ing!


10月13日24点截止申请。如需参展,请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联系我们

06

【报名参会】

智能客服-CFF2024年会小助手

🙋‍♀️报名问题请找我🙋‍♂️

如遇疑难问题,请呼唤“人工客服”小方

(18911224664,微信同)

人工客服在线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10:00-18:00


【年会支持】

王清

(18510762442,微信同)

邮箱:wangqing@cfforum.org.cn


【慈善市集】

王沛垚

(18618183558,微信同)

邮箱:wangpeiyao@cfforum.org.cn


李超

(13811690031,微信同)

邮箱:lichao@cfforum.org.cn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清算过程中如何处理未实现债权

某社会组织清算过程中发现一笔债权无法快速处理。即某单位应当向该社会组织偿还人民币10万元,但是该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立即偿还。而社会组织清算又要求清理债权债务,那么社会组织可以如何处理这种情形呢?


1

 方案一 

社会组织的清算组以社会组织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向该单位主张债权,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强制执行。这种方案的优势是最大程度保护了社会组织的利益,劣势是严重延缓了社会组织的注销流程。如果社会组织希望尽快完成注销,该方案中漫长的诉讼和执行流程将成为社会组织注销的阻碍。

2

 方案二 

社会组织的清算组可以以社会组织名义将该债权以合理的对价转让给愿意接收该债权的其他单位。例如,在开头的例子中,考虑到10万元债权的利息、诉讼的成本和风险、债务人的偿还能力等因素,社会组织所在地的另一家单位与社会组织协商一致以5万元的价格受让了该债权。那么该社会组织相当于通过债权转让的行为将债权变价为5万元现金,只要这种交易符合市场公允价值,社会组织没有遭受损失,那么就可以解决将难以实现的债权在短期内实现,及时完成注销的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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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科:公开募捐新规要点解读

导读: 


2024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实施,其配套性规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已正式实施。本文旨在分析修订新办法的必要性、背景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来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新的规定。


另外,新法对互联网公益,或者说“网络慈善”提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对于很多没有公开募捐资质、服务收入和定向募捐资源有限,而寄希望于与公募机构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机构也许有很大的影响。这一类机构的资源结构和既有筹资方式将如何改变,还有待观察。



分享嘉宾


何国科


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修订的必要性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是在2016年按照慈善法重新构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募捐体系。比如公开募捐的资格,定向募捐等。这几年,中国公益慈善在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募捐快速发展,不过一些组织抓住了互联网红利,却没能建立起规范化的募捐规则,甚至以慈善和个人救助活动为名进行不法活动。


无论是商业领域还是公益领域,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行为都需要被严格规范。国家对企业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以防止非法集资等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任何未经许可或不规范的募集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反观公益领域,现行的慈善法规在监管机制上存在一些漏洞,立法时对互联网时代也未有充分的预见,对网络募捐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则限定,致使部分组织可能侵占、挪用捐赠资金,甚至滥用公开募捐资格,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却没有得到监管。规则构建过程中,一些组织和公众在认知上对慈善活动的基本定义和合法、非法的边界并不充分了解。


慈善法和管理办法在这一年修订的重点内容便是明确公开募捐如何更加规范的发展,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财产使用,让捐赠资金流向最需要的事务,防止部分人利用公开募捐的机制而谋取个人私利


修订的基调


对于法律法规的修订,从业者需理解立法目的,形成认知,适应新的变化:


未来的公开募捐,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开展甚至妄为的事情,而应有严格的规范并落实在详细的操作环节。


主要有以下三个基调:


第一,以保障捐赠人权益为核心,防止公开募集的财产被滥用、侵吞和挪用慈善组织依靠公众发展,需要对公众的捐款负责,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但现有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在募集资金以及使用资金的规范并不完善。


例如,同一个项目,在不同互联网平台上开展的募捐活动可能使用了不同的名称,让大众难以区分。捐赠人在不同的平台上捐款,看到披露的项目计划、预算等信息是不同的,但捐给的是同一公募机构的同一项目,覆盖的受益人是相同的。不同平台之间的壁垒产生了确定并披露捐款的走向情况很繁琐,不同平台上披露的信息可能不一致等等问题。


公募机构会感到新规对开展公开募捐的要求越来越严了,这是必然的,立法的目的和修订的基调不是为慈善组织服务,而是通过规范慈善组织的运作,来为捐赠人服务,自然不会为慈善组织留下很多空白的,可以操作的空间。


第二,细化公开募捐的流程,让公开募捐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以前的管理办法更注重原则性的规定,但在落地执行时,无论是慈善组织还是监管部门都有些无从下手,因此管理办法修订也着重完善实践操作层面的规范,一些相应的指引、模版等也会出台。


第三,强化对违规募捐的法律责任追究,规范公开募捐市场。对公开募捐,现在是既要规范发展、保障安全,又要继续发展,大家在这“既要又要”状态下的确很难,但我们更要调整认知,理解到公开募捐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不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项目就可以上线的时代,如果公募机构做不到合规开展,那就不要去做。


主要修订内容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第一,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更严格和更规范的要求,要求其完善内部治理,增强公开募捐全链条的规范性。尽管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要求的成立年限从两年变成一年,但在申请资格和开展活动上的要求更详细:


要求监事会能依法履行职责,比如监事会能发出监察建议,在公开募捐中有留痕的文件来佐证监事会能够履行职责等;建立健全且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财务会计操作规范等;将“公开、公平、公正”贯彻在采购物资和服务,确定受益人等。


第二,对公募组织的责任,特别是合作募捐中的责任有更细化的要求。包括细化公开募捐方案的填报和备案要求,明确受益人选择原则和保障受益人合法权益,明确募捐财产使用的要求等等,特别是公募机构要对合作方要履行评估备案、签协议、指导、监督等一系列责任。


第三,强化违法公开募捐的法律责任,细化违法募捐的情形,明确被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的财产处理规则等。


重点解读一:

募捐方案及备案问题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了募捐方案填报应当符合的要件,要注意:


  1. 审查募捐目的是否与本组织章程载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匹配;公开募捐活动的名称应当与支持的慈善项目相关,备案名称和内容不应为了吸人注意而特立独行,应该从公众角度来看待,看到名称就可以联想到项目。


  2. 月捐类项目要特别注意“公开募捐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备案快到期前及时申请新的备案。


  3. 公开募捐活动的负责人是公募慈善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而不是某种兼职人员、“志愿者”或是合作的执行机构的人员,可能还需要提供佐证材料证明是专职工作人员,如在职证明。


  4. 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


  5. 过往有一些平台会要求预期募集款物的数额,现在被列入到法规了。


  6. 明确规定了不得为特定个人筹款,保证募捐项目的公益性。为一个受益人单独发起一个公募活动不再可行。


  7. 很多时候大家在募捐时考虑的是我能募来什么,而没有考虑到受益人是否真实需要、以及是否会造成财产的浪费。


  8. “募捐成本”会在制定中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详细说明。


  9. 剩余财产应当全部用于本组织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如何公开的指引和案例还不多。


(上下滑动翻看)


第十条 募捐方案填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募捐目的符合本组织章程载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公开募捐活动的名称应当与支持的慈善项目相关;

2. 公开募捐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 公开募捐活动的负责人是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

4. 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

5. 预期募集款物数额与本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善款管理水平、项目执行方的管理能力相适应;

6. 有明确的受益人范围、预期数量和确定方式,且受益人不得为特定个人;

7. 募得款物用途符合受益人的需要,并制定募得款物使用计划;

8. 募捐成本遵循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向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等转嫁募捐成本;

9. 剩余财产应当全部用于本组织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要求慈善组织开展的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单独备案,不得合并备案。一个公益项目可能对应N个公开募捐活动,那我们就需要备N个案。


过往“合并备案”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个募捐活动出现在多个平台上,又有多个执行机构,致使捐赠人和监管者无法查询捐款的使用链条。不过要注意法的溯及力问题,管理办法的生效时间为9月5日,对9月5日之前的备案适用旧法。


应当注意,如果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在互联网渠道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名称等信息应当与备案的募捐方案载明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比如在“慈善中国”和多个互联网募捐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活动名称应保持一致。


(上下滑动翻看)


第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的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单独备案,不得合并备案,不得用同一个募捐备案编号开展多项公开募捐活动。


公开募捐活动进行中,募捐方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慈善组织应当在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补正并说明理由。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募捐方案及补正事项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七条 慈善组织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名称等信息应当与备案的募捐方案载明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将由民政部统一制定,这利于慈善组织开展工作。我们根据备案指引列出的格式、材料要求来提交方案,满足条件的,民政部门就应该在10日内依法作出答复,也向社会公开。过去,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可能自身能力不足,一个备案审了几个月都没有回复公募机构,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上下滑动翻看)


第十一条 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将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募捐方案报送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涉及合作募捐的,还应当提供对合作方的评估报告和合作协议。合作方为个人的,应当提供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

材料齐备的,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十日内对予以备案的向社会公开;对募捐方案内容不齐备的,应当及时告知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应当在五日内补齐或者撤回备案材料。


第二十五条 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由民政部统一制定。


重点解读二:

公募组织在合作募捐的职责


要注意区分“合作募捐”和“募捐合作”的概念。合作募捐,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指的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开展公开募捐的,可以联合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开展合作。募捐活动的目的和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出于合作方,但公募机构在其中要肩负管理责任。


募捐合作并没有清晰的法律概念,可以理解为公募机构按照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计划,发起需要公开募捐的项目,然后找合作方合作,合作方的功能不一定是开展募捐活动,而是执行项目。


一家公募基金会有自己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与公募基金会一起开募捐算合作募捐吗?当然不算,专项基金本就属于公募机构的组成部分,无独立法人资格,专项基金开展活动就是公募基金会在开展活动,要履行相关的管理要求,承担公开募捐活动带来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在法律责任上,相较于修改后的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办法扩大了对合作募捐中公募组织的法律责任的解释。慈善组织不仅仅是简单地报备募捐方案,需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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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一)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
(二)未按照募捐方案确定的时间,超出募捐方案确定的期限、地域范围、方式进行募捐的;
(三)开展公开募捐未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活动信息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情形的。


未按照本办法报备募捐方案的,按照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进行处理。


另外,大家比较关心第十八条要求的“评估报告”到底包括什么内容,怎么评估?民政部门未来会做出说明。


没有人能评估出来合作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不能因为合作方存在问题,一棍子就打到公募机构身上。举个例子来说,合作方负责人存在感情纠纷或者性丑闻,引发社会负面舆论就认为公募机构没有做好评估,追究公募机构的法律责任,是不妥当的。


所以,需要明确合作方评估的内容和标准,我认为公募机构对合作方的评估定性上以形式层面评估为主。首先,明确合作方是一个法律合格的主体,是依法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是非法社会组织(如未经登记的联盟)、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21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募捐)、合作时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二年内未遭受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等,自然人的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明确合作方在开展慈善活动方面具备一定的经历和经验,可以加上近二年内机构没有严重的负面舆情等形式要件。


最后,评估是有成本的,并不能要求所有的公募机构采取最严格和规范的流程对合作方进行评估,我认为应该采取的是提供材料方式进行评估方式,把握不准的,公募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上下滑动翻看)


第十八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基于慈善目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合作方信用信息及社会评价情况,实现募捐目的的专业资质能力情况,与受益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等。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与合作方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合作公开募捐活动名称、募捐目的、合作起止时间、公开募捐方式、募得款物管理使用计划、合作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式等。解除合作协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确认。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负责对合作募得的款物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其账户。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采取培训、督导、评估、审计等方式。


合作方应当配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重点解读三:

募捐财产的使用规范


对公募机构而言,应当做好档案的管理,核心还是规范募捐财产的使用。一个募捐方案、活动未来就应该有一套档案。其中特别是采购、发放物资的相关过程记录。哪怕我们募得的钱交给了一家社会服务机构执行,那也应当要求其做好相应的采购、配送、发放签收等环节的记录,由公募机构回收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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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五)预期募集款物数额与本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善款管理水平、项目执行方的管理能力相适应;(七)募得款物用途符合受益人的需要,并制定募得款物使用计划;(八)募捐成本遵循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向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等转嫁募捐成本;……


第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公开募捐信息档案,做好详细的款物签收或者服务记录台账,妥善保管相关凭证资料,方便有关部门和捐赠人查阅。


第二十条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募捐方案加强对募得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募得款物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募得款物用于采购物资、服务或者发放物资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有关物资和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值;涉及发放物资的,应当确保采购、配送、签收等环节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综上所述,新的管理办法核心目的在于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确保捐赠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当抽离慈善组织的身份,以公众的视角来看待募捐市场,我们会发现一个捐赠人的声音太小了,很难自己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为了保证整个募捐市场的公平、公正,法律正对公募机构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理解法律不仅有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有更多的感受,知道作为慈善组织到底要做什么。



作者:何国科

整理:刘俊莹

编辑:霍英泽

排版:季拓

审核:史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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