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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全募捐成本标准,规范慈善财产高效使用

补全募捐成本标准,规范慈善财产高效使用

何国科 致诚社会组织2026年4月27日 12:00北京

近日,民政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原有慈善活动年度支出与管理费用规范基础上,增设募捐成本规制、完善费用构成口径、强化慈善活动支出全链条认定,形成“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募捐成本”三位一体监管格局,标志着我国慈善财产监管迈入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对提升慈善资源使用效能、守护行业公信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笔者将结合慈善法律政策实务与行业实践,对《规定》三点重大变化进行解读,帮助慈善组织更客观理性看待修订内容,更精准地落实遵守。

一、设定募捐成本3%上限:承接立法原意,引导理性高效募捐

本次新规最重要的突破,在于填补了募捐成本长期存在的监管空白,明确“年度募捐成本不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百分之三”(《规定》第十五条)。这一制度安排,直接承接了2023年新修改慈善法的立法意图。

在慈善法修改过程中,针对实践中部分慈善组织募捐成本过高,造成慈善财产浪费,不符合慈善活动厉行节约要求的问题,新修改的慈善法第六十一条首次将“募捐成本”纳入法律规制,明确其应遵循“最必要原则”,并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因此,3%上限的设定,是立法精神的精准落地与细化。

“最必要原则”是募捐成本列支的基石。在实践中,它要求慈善组织从必要性、最小损害、有效性、合比例性四个维度来审视每一笔募捐成本:是否为实现募捐目的所必须,是否将对捐赠人权益的损害降到最低,是否能产生有效的募捐成果,以及整体上是否符合法定比例。3%的比例上限,正是“合比例性”的法定体现,为“最必要原则”提供了清晰的量化标尺。

设定募捐成本3%的上限,是立足中国国情与行业实际的理性选择。行业调研显示,关于募捐成本的构成在业内尚未达成共识,不同组织募捐成本占比差异较大。我国慈善募捐以互联网公募平台、联合劝募、定向募捐等模式为主,成本结构相对简约。3%上限既为必要的募捐活动(如场地租赁、宣传物料、第三方技术服务等直接费用)提供了列支空间,又旨在引导行业走向健康、高效能的募捐模式,遏制过度商业营销与资源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第六条对募捐成本的范围作出了清晰界定:仅指为开展募捐活动直接发生的场地设备、人员差旅、专业技术等必要费用,而本组织自有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这意味着,组织自身人力资源等成本可依规计入慈善活动支出或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并非“一刀切”地压缩所有成本,而是通过厘清边界、规范列支,避免费用的重复计算与虚高列支。

同时,新规要求募捐成本须在“筹资费用”科目下据实列支、单独核算。这强化了成本透明与约束,既保障了募捐活动的必要运转,又防止以募捐为名挤占本应用于慈善目的的财产,实现了募捐行为的可追溯、成本的可核查、信息的可监督。

综上,3%的标准并非限制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力,而是引导其回归慈善本源,开展理性、高效、负责任的募捐,从根本上维护捐赠人利益与全行业的公信力。

二、强化慈善活动支出全链条监管:突出受益人中心,压实主体责任

本次《规定》对慈善活动支出的监管实现双重强化:一方面,《规定》在第四条明确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确立慈善财产使用的根本导向;另一方面在第十二条作出关键性制度完善,构建慈善活动支出从拨付到落地的闭环监管,形成从原则到实操、从过程到结果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真正让慈善资源回归公益本源、聚焦受益主体。

首先,“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是本次修订的重要新增内容,具有纲领性意义。这一条款的规定,回应慈善本源,明确慈善财产的核心使用方向,强调慈善组织的一切支出必须以受益人为中心,严禁偏离公益目的、挤占受益人群体利益、将慈善财产用于与受益人无关的非必要开支。它从立法层面划定了慈善活动支出的价值底线,要求所有项目设计、资金安排、资源配置都必须聚焦受益人需求,募得款物用途符合受益人的需要,确保慈善事业不跑偏、不走样。

其次,《规定》第十二条以“结果导向”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是对“主要用于受益人”的刚性落地。慈善活动支出以款物到达最终受益人为认定标准;通过合作方、项目执行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转付的,在款物到达最终受益人前不得认定为慈善活动支出。这是对第四条“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的细化、强化与落地,更是对“主要用于受益人”原则的制度保障。这一规定直击行业内长期存在痛点:部分项目款物在合作方之间“空转”、长期滞留、层层划转,未能及时、足额用于受益人。《规定》以到达受益人为认定节点,倒逼慈善组织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委托执行、合作开展项目绝不能“一拨了之”,必须建立全程跟踪、闭环管理机制,核验签收记录、服务凭证、资金流向,确保善款不截留、不挪用、不空转。

再次,需准确理解“最终受益人”的核心内涵。最终受益人是指慈善项目方案所确定的,直接获得慈善款物救助的具体对象,是慈善活动的最终服务目标,而非合作执行方、项目中转机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等中间环节主体。比如开展贫困学生助学项目,最终受益人是接受助学金、奖学金的学生本人,而非合作的学校、教育部门、基层执行机构;开展灾害紧急救助项目,最终受益人是领到物资的受灾群众,而非物资中转仓库、物流配送单位、其他社会组织。

再者,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向受益人资助款物的,也必须到达最终受益人方可认定为慈善活动支出。有部分观点认为这会限制慈善信托的发展。笔者认为这一要求并非限制慈善信托,而是纠正过往误区,回归慈善信托本来面貌。在此前实践中,部分慈善组织将资金设立慈善信托后,便直接将该笔资金全额认定为慈善活动支出,把慈善信托简单等同于“资金存放账户”,忽视慈善信托也需要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依法设立慈善信托后,仍负有全程监管责任,必须督促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按照信托目的,将款物精准用于最终受益人,完成慈善项目闭环。所以新规并未禁止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而是要求慈善信托受托人真正将慈善项目落地,这是对慈善信托的规范与保护,更有利于慈善信托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第十二条规定。新规坚持精准监管,不限制合理公益创新。第十二条重点规范传统的款物资助类项目的中转风险,并不影响服务型、创新型、社区类、能力建设类公益项目。项目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培训、场地、物流、审计、评估等合理支出,只要符合《规定》第四条范围、服务于受益人的,仍可依法计入慈善活动支出。制度意在防风险、堵漏洞、保落地,而非约束多元、专业、创新的公益实践。

从“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的原则确立,到“款物到达最终受益人”的标准认定,再到慈善信托运作的规范化,本次修订让慈善活动支出真正服务于受益人,让捐赠人捐得更安心、更放心。

三、完善管理费用构成:涵盖治理成本,保障组织稳健运行

新规对管理费用的构成进行了优化与明确。第五条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经费”以及“党建工作经费”正式纳入管理费用范畴。这一修订更加贴合慈善组织治理的实际需求。

明确决策机构(理事会)与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工作经费,为其有效履职提供了制度与经费保障,有助于推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制衡,提升治理的规范化与有效性。将党建工作经费明确列入管理费用,为慈善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来源,体现了党建工作与慈善业务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至此,管理费用涵盖了战略决策、内部监督、党的建设以及日常行政运行等维持组织正常运转的全口径必要支出。它与慈善活动支出、募捐成本分类清晰、互不挤占,再配合《规定》第七条关于共同费用合理分摊的规则,共同构成了一个更加科学、透明、易于审计监管的慈善组织财务核算框架。

四、锚定公益初心,不断提升慈善财产使用效率

笔者认为,本次《规定》的出台,是我国慈善法治建设的重要进展,更是对慈善财产监管体系的一次系统性升级。以3%募捐成本标准落实“最必要原则”,守护慈善财产的公益属性;以“主要用于受益人”、“到达最终受益人”双重规则,锚定慈善活动的核心目标,防止资金空转,压实慈善组织全流程监管责任;以管理费用优化完善内部治理,为组织规范运行、监督履职、党建引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项制度环环相扣,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慈善财产“募、管、用”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格局,既坚守了慈善事业的公益初心,又契合了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更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慈善透明、高效、公信的核心期待。相信随着《规定》实施,我国慈善事业将进一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汇聚更多向善力量,在新时代发挥更大价值。

作者丨 何国科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客观认识和适用募捐成本3%的规定

2023年慈善法修改后,增加了募捐成本的规定,并授权民政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募捐成本标准。2026年4月27日,民政部公布了修订通过的《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年度募捐成本不得超过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并对募捐成本范围作出界定

《规定》发布后,即在行业内引发热议。部分观点以“国际募捐成本普遍15%—20%”为由,认为我国募捐成本3%上限过于严苛、制约行业发展。然而,这一判断往往源于对政策初衷的误读以及对核算口径的混淆。事实上,3%的募捐成本上限并非过度限制,而是立足我国慈善发展阶段、回应公众信任、规范行业秩序的制度安排,具有现实依据与政策合理性。行业内无需过度悲观,更应准确理解政策初衷、合规适用规则。

规范行业行为,守护捐赠人善意与受益人利益

在募捐成本未作明确规范之前,慈善募捐领域曾出现过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现象,如一些公益机构盲目投入广告投放、品牌营销等,非必要开支居高不下,善款未能最大限度用于受益人,引发公众不满和投诉。为此,监管层面必须以刚性规定划清底线,遏制“慈善商业化、募捐利益化”倾向,确保善款真正用在刀刃上。

修改后的慈善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等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这一条款确立了我国募捐成本标准的法律基础——即募捐成本不应当是“为了筹款可以无限制投入”,而必须是“为了达成募捐所不得不发生的最小成本”

在制定具体的募捐成本比例时,监管部门正是基于这一法律原则进行考量。“最必要”而非“最充分”。这意味着,凡是可以通过机构自有资源(如现有员工、自有办公场地)完成的筹款工作,就不应将其转化为外部采购或高额薪酬支出计入募捐成本。“厉行节约”的规定,也要求机构优先利用内部管理资源和志愿服务力量,仅将那些确实无法内部消化、必须支付给第三方的“纯外部成本”(如广告费、租赁费)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规定》确定3%的比例,正是基于2020年度至2024年度全国各类慈善组织年报中的筹资费用和捐赠收入的数据统计。通过对全国范围内不同规模、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的筹资成本与捐赠收入进行全面核算、分析与测算,这一数值贴合行业实际运营水平,又能有效约束不合理支出,是经过数据验证的合理阈值,而非脱离实践的硬性规定。

因此,三部委设定募捐成本3%上限,也是对慈善法中“最必要原则”的落地,不是压制募捐活动,而是刹住无序扩张挤压不合理成本,防范商业资本过度侵蚀慈善领域,守护捐赠人的善意与受益人的切身利益。

中外募捐成本不可简单对比,口径差异是核心

行业内最常见的观点,是直接将我国3%与国际15%—20%的募捐成本作数字对比,却完全忽略核算口径、成本构成、监管逻辑的本质区别,两者不在同一计算维度,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我国3%:窄口径、不含人员成本的“纯直接成本”

根据新规,我国募捐成本严格限定为直接必要费用,仅包含:场地设备、外聘人员差旅、专业技术服务、汇兑损益等直接成本本组织自有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自有场地设备折旧摊销,不得计入。

在成熟的国际募捐体系中,虽然初期推广费用可能较高,但为了维持捐赠人留存和长期关系,持续的人员投入通常是长期运营成本中占比最大的部分。而我国规定将人员这一核心成本排除在3%核算范围之外,筹款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依法计入慈善活动支出或管理费用,并非不允许列支,只是不计入募捐成本口径。3%本质是“纯直接筹款成本”的上限。

国际15%—20%:宽口径、全成本核算的“总筹款费用”

国际通行规则采用全口径核算,募捐成本包含所有与筹款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1)专职筹款人员工资、福利、培训等人力成本(通常占比超50%);(2)长期品牌建设、广告投放、捐赠人维护、营销传播费用;(3)场地、设备、差旅、第三方服务等全部直接与间接费用。

简单来说,国际算的是“总筹款开销”,我国算的是“剔除人员成本后的直接开销”。数字相差数倍,是因为统计范围不同,并非我国规定更严苛。

(三)监管逻辑差异:适配不同发展阶段的合理选择

国际慈善行业成熟度高、自律机制完善、公众监督体系健全,以“全面披露+市场选择”为主;我国慈善行业仍处于发展完善期,中小机构居多,以刚性比例守住底线,是当前最有效、最易被公众理解的监管方式。

3%规定契合我国当前慈善发展实际

公众并非不理解慈善有成本,但核心诉求是“每一笔捐款尽可能用于受益人。3%上限清晰传递“厉行节约、善款为民”的导向,契合社会公众对慈善的基本认知与信任期待。

《规定》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对3%的表述是“当年募捐收入3%”,最终修订稿调整为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3%”,减轻年度收入波动,降低合规压力;同时明确人员成本不计入3%口径,保障机构必要运营与筹款投入。新规目标就是要倒逼慈善组织摒弃“重流量、轻实效”“重营销、轻服务”的粗放模式,转向专业化、控成本、高效率的募捐方式,鼓励依靠公信力、项目质量赢得捐赠,而非依赖商业流量炒作。

综合来看,我认为3%比例是综合监管要求、公众期待、行业现实、风险防控后的均衡结果,为合规募捐保留必要空间。

理性看待、合规执行、长期完善

3%并非“卡死筹款成本”,而是规范不合理开支。只要坚持公益导向、严控非必要支出,绝大多数慈善组织都能满足要求,不会影响正常募捐活动开展。慈善组织需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区分募捐成本、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将自有人员相关费用、场地费用不计入募捐成本,依法在对应科目归集,避免财务失真与合规风险。

此外,募捐成本3%上限的规定是当前阶段性合理安排,而非永久不变。随着我国慈善行业成熟、自律机制健全、公众监督完善、信任基础稳固,未来可根据实践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实现监管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综合看来,我认为募捐成本3%的规定,是立足我国慈善发展阶段、回应社会信任、规范行业秩序的理性与务实选择。中外口径不可简单对标,行业无需过度解读与悲观。

当前阶段,坚守3%底线,就是守护慈善的纯粹性、守护公众的善意、守护受益人的利益。慈善组织应准确理解、合规适用,在规范中发展,在透明中成长,共同推动中国慈善事业行稳致远。

作者丨何国科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硬件(服务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存储服务器3台、web服务器1台”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存储服务器3台、web服务器1台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为完成上述大模型训练及后续提供用户服务和后台支持,共需要3台存储服务器和1台web服务器。其中1台web服务器为加工、清洗语料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界面服务,3台存储服务器用于对原始语料进行加工、清洗,存储加工、清洗完毕的语料,为大模型训练和知识生产提供支撑。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说明:★指标不满足,无效处理;▲指标不满足,扣分处理。

技术指标:

(一)存储服务器

  1. 规格:4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16核,主频≥2.4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24MB,功耗≥135W;
  3. 内存:配置≥4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16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2块480GB 2.5英寸 SATA 企业级固态硬盘,配置≥16块8TB 3.5英寸 SATA HDD 企业级机械硬盘,搭配一个8口1G缓存阵列卡;
  5.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前置可支持≥24个2.5”/3.5”SAS/SATA硬盘,后置支持≥12个2.5”/3.5”SAS/SATA硬盘,板载支持≥2个NVME M.2 SSD;
  6. 扩展槽位:可支持≥6个PCIE4.0物理插槽;
  7. 网络:配置≥4个千兆电口;
  8.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2个1200W高效冗余电源;
  9.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0.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web服务器

  1. 规格:2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16核,主频≥2.4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24MB,功耗≥135W;
  3. 内存:配置≥2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16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2块480GB 2.5英寸 SATA 企业级固态硬盘,配置≥4块1.2TB 2.5英寸 SAS HDD 企业级机械硬盘,搭配一个8口1G缓存阵列卡;
  5.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前置可支持≥8个2.5”/3.5”SAS/SATA硬盘;
  6. 扩展槽位:可支持≥6个PCIE4.0物理插槽;
  7. 网络:配置≥4个千兆电口;
  8.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2个800W高效冗余电源;
  9.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0.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础资质
  • 企业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务器销售/生产/集成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优先)。
  • 行业合规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类服务器必备)。
  • 产品资质:服务器3C认证(国内销售强制)、节能产品认证(政府采购加分项)、原厂授权书(非自主品牌需提供品牌代理/分销授权)。
    (二)技术与服务能力
  • 技术团队:具备硬件调试、系统部署、故障排查的专业工程师团队。
  • 服务保障:
  • 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4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提供服务网点证明);
  • 质保承诺(硬件质保≥3年,支持上门维修/更换);
  • 定制化能力(如根据需求配置CPU、内存、存储,提供方案设计案例)。
    (三)项目与业绩要求(加分项)
  • 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如为同行业企业、政府机构或大型组织提供服务器供应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 企业规模与实力证明(如近3年营收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如有可提供)。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在线提交。

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硬件(GPU服务器)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数据平台项目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为完成上述大模型训练及后续提供用户服务和后台支持,需要1台训练服务器,为外部用户提供传统文化智能问答服务。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说明:★指标不满足,无效处理;▲指标不满足,扣分处理。

技术指标:

GPU服务器

  1. 规格:4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配置≥2 颗IceLake处理器,每颗核心数≥32核,主频≥2.6GHz,最高加速时钟频率≥3.4GHz,缓存≥48MB,功耗≥250W;
  3. 内存:配置≥16条64GB DDR4 3200MHz 服务器内存,最多可扩展≥32根内存插槽,最高支持DDR4-3200MHz内存;
  4. 硬盘:配置≥1块960G U.2 企业级固态硬盘,2块3.84TB U.2 企业级固态硬盘;;
  5. ★算力单元:额外增加算力单元,采用被动散热,数量≥8个,单个可提供≥19.5TFLOPS FP32性能,≥9.7TFLOPS FP64性能,≥312TFLOPS FP16性能,≥624TOPS INT8性能,单个缓存≥80GB,显存带宽≥2039GB/s,功耗≥400W,采用SXM规格;
  6. 硬盘扩展:每台服务器可支持≥6个前置2.5英寸热插拔NVMe/SAS/SATA硬盘槽;
  7. 扩展槽位:可支持≥10个PCIE4.0 X16物理插槽;
  8. 网络:配置≥2个千兆电口;
  9. 电源:每台服务器配置≥4个3000W高效冗余电源;
  10. 具备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1. 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12. 设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ISO27001,ISO14001,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
  13. ▲无卡模式:当GPU数量不足时,允许用户可以使用无GPU卡模式启动原有任务,任务ID以及任务中的所有数据不丢失,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4. ▲任务重启:支持任务重启功能,任务重启过程中,任务中的所有数据不丢失,容器ID保持不变,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5. 重置系统/更换镜像:对任务环境或者系统盘进行更换,更换完毕后,缓存盘与数据盘中的数据不丢失,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6. 便携工具箱:支持Web Terminal,Jupyter,CodeServer,Tensorboard,Desktop,网盘存储等功能,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7. 显存切分:支持对运算卡显存切分,显存切分最小单位1MB,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8. 运算卡配置:支持对运算卡进行配置,包含独享、切分配置以及故障隔离等操作,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9. ▲“后台式”文件上传:web页面上传大文件优化、提高用户上传大文件时的效率和稳定性,上传过程后台化,上传过程中用户可以操作其他功能,而不会因上传过程中占用太多系统资源而影响使用体验,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20. 存储设备管理:支持添加NFS、GlusterFS、Ceph、Lustre、GPFS、Minio等存储,同时可以配置存储绑定的计算节点设备,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21. 镜像上传:支持用户push、pull自定义镜像,推送过程中增加权限校验,用户名与密码与整体平台用户一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础资质
  • 企业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务器销售/生产/集成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优先)。
  • 行业合规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类服务器必备)。
  • 产品资质:服务器3C认证(国内销售强制)、节能产品认证(政府采购加分项)、原厂授权书(非自主品牌需提供品牌代理/分销授权)。
    (二)技术与服务能力
  • 技术团队:具备硬件调试、系统部署、故障排查的专业工程师团队。
  • 服务保障:
  • 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4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提供服务网点证明);
  • 质保承诺(硬件质保≥3年,支持上门维修/更换);
  • 定制化能力(如根据需求配置CPU、内存、存储,提供方案设计案例)。
    (三)项目与业绩要求(加分项)
  • 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如为同行业企业、政府机构或大型组织提供服务器供应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 企业规模与实力证明(如近3年营收报表、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如有可提供)。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在线提交。

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5年服务类授权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对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建设项目

采购人: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周期:12个月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在国学文化传播的新时代背景下,国学典籍与当代研究成果正面临跨语言传播的迫切需求。现有通用机器翻译系统在处理国学文本时,普遍存在术语误译率高、教理意涵偏差、文体风格失真等问题。为满足国学研究成果国际化传播对译文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双重需求,特设立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具备领域专精能力的国学翻译大模型。

本公告旨在寻求拥有相应技术实力与资质的供应商,承研“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的构建与交付工作。具体交付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

  • 国学专用语料库与智能数据库系统:构建覆盖经典典籍与现代论著的多层级、高质量双语语料库,并开发支持增删改查、版本管理和持续扩展的动态数据库架构。
  •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基于成熟的大语言模型,通过领域适配性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工程、继续预训练、参数微调等技术),开发出在国学领域具备高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专用翻译模型。
  • 模型应用系统:提供具备用户友好界面的应用系统,实现翻译、纠错、用户反馈收集等功能。
  • 完整的项目文档与研究报告:包括工作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

三、主要交付成果:

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最终以合同及附件为准):

  • 成智国学翻译大模型及其训练系统,支持模型的持续优化。
  • 术语解析算法:自动解析、标注术语、多义词。
  • 语料数据库:支持多种语料分类、连接稳定高效、支持新语料的灵活加入与版本管理。
  • 模型应用系统:功能完整,交互流畅,实现翻译、纠错、反馈等核心业务流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软件研发、软件服务、人工智能或相关技术领域;
  • 具备深厚的大语言模型技术背景和项目经验,拥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
  • 拥有垂直领域大模型(如软件工程、翻译等)的研发或成功应用案例者优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五、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2.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以上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jia@zhichenglawyers.com,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并审核确认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六、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项目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供应商视要求可派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北京致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卫局、刘佳

电话:18501058028 1860100712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纪家庙44号)A18地上一层06室

我国公益行业自律发展脉络


编者按

近年,中国公益行业时而面临舆情大考,其中不乏对行业伦理自律认知的缺失。在此,我们梳理了中国公益行业伦理自律发展的历史脉络,通过脉络中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公益慈善自律工作的发展历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人物与组织,这一脉络展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公益行业从起步到逐渐规范化的发展轨迹。每一个承载着关键成果的里程碑,离不开一批批中国公益人锲而不舍的努力,重要的推动者非常关键,而依托怎样的主体或形式来开展具体工作则基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发展契机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在此其中,信息公开、自发联合、社会公开评价等策略选择都有所践行。之所以能形成一个个的里程碑,离不开这些具体的组织和人所推动的阶段性成果在一定范围内的应用或普及。


公益筹款仅代表慈善事业中的一个环节或一部分,公益慈善事业在更为宏大的社会叙事中或引人瞩目或默默无闻,它的行业联合工作取决于时代、环境、主体意志与能力等诸多因素,自律的自觉与联合既依赖于时代担当者的顺势而为,更取决于对共同价值的坚守和传承。


2024年5月,由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提议,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深圳市阿斯度社会组织自律服务中心、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起“共建卓越·公益筹款伦理自律行动”。“行动”期待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尽吾辈所能,推动以筹款伦理为切入点的行业自律走向更符合时代需求的行动层面,促进公益实践工作遵从更高的、具备共识的道德、规范与法律标准。“行动”将在凝聚多方共建、支持认知和实践水平提升、促进他律与自律互动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以令追求卓越者得到鼓舞,使公益慈善的价值本源得以长久彰显。



公益行业伦理自律发展脉络


20世纪八十年代


公益行业的兴起


改革开放为中国基金会发展提供了契机,众多国字头基金会以及地方基金会在这个阶段成立。


1981-1989是中国基金会发展“初创期”,此时的基金会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尤其是一些民间基金会基本处于“自由生长”蓬勃无序的阶段,因此也出现“乱象”丛生的情况。直至两部行政法规的出台,使得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中国基金会的发展和管理开始有法可依。



1981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家全国性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


1988年

国务院公布《基金会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


1989年

国务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关键成果

法律法规的初步建立,为公益组织提供了合法的运行框架。


关键人物

相关政府部门与公益领域的开创者。


1990-1995年


松散活动期


1990-1995,受当时环境所限,各基金会之间的联合不是依托某个实体性的组织,而更多呈现为松散的组织间交流。通过交流活动,基金会行业逐渐形成分享、学习的气氛,“联合”和“自律”的思想得到逐步培育和激发。



1990年

第一次中国民间基金会会议召开。


1993年

第二次中国民间基金会会议召开。



关键成果

这两次会议不仅是中国公益人对行业发展的探索,也为基金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了平台。


关键人物

公益行业的早期推动者,包括13家全国性基金会及民政部社团司、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管理司等参与方。



1994年

中华基金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



关键成果

筹委会旨在开展公信力系统、自律和社会监督方面的系列工作,但最终未能正式注册。


关键人物

十余家全国性基金会领导及倡议者。


1998年-2004年


松散联合期


1998年爆发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抗洪救灾”推动慈善捐赠取得历史性突破,影响了政策环境的改善,成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契机。基金会的三重管理简化为双重管理,同年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一年是中国社会组织法律建设之年,也是社团清理整顿之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在公益行业早期推动者的努力之下,基金会联合逐步扩大到整个非营利部门,旨在推动基金会和整个非营利部门的自律与发展。



1998年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步入法治轨道。


1998年

中国基金会与NPO信息网(简称“NPO信息网”)成立,致力于基金会与非营利组织间的信息交流与行业公信力建设。


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施行。


2001年

● 北京恩玖信息咨询中心工商注册成立;


● 中国NGO国际扶贫会议发表《中国NGO反贫困北京宣言》,鲜明提出“不滥用社会信任和志愿,坚持公开化,提高透明度” “逐步形成行业文化与行为准则,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实施自我治理,维护行业尊严”等诚信行动纲领;


● 首届NPO自律论坛召开,恩玖中心提出NPO七条自律准则(后完善为九条)。


2002年

中国NPO诚信国际研讨会召开。


2003年

● 《中国NPO诚信发展报告》发布;


● 中华慈善总会代表团于2000年访美,就非营利组织诚信等话题与美国同行进行深入讨论,商定引进全套NPO诚信系列培训课程,并在回国后推进本土化开发。2003年,恩玖中心与麦克里兰基金会合作的非营利组织公信力培训落地。意味着从对NPO诚信的探讨和关注,转向诚信建设的具体实施推动;


● 《中国非营利组织(NPO)公信力标准》讨论稿发布;


● 《中国非营利组织(NPO)诚信和行业自律呼吁书》发布。



关键成果

酝酿中国NPO的自律准则,NPO行业内对于自律的认知已经达成某种共识,即“非营利组织必须自律”。


关键人物

商玉生、朱传一、阎明复、徐永光、何道峰等。



2004年

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依法开展信息公开。


2005-2015年


多元联合期


2008年汶川地震催生社会组织总量急剧上升,公益行业规模快速壮大。2011年“郭美美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引爆了民众长久以来的不信任情绪,使得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各类慈善机构透明度和公信力问题再次成为公众焦点。很多公益同仁意识到推动整个行业的伦理自律发展和进步才是长远之策。



2005年

首届“中华慈善大会”召开,会议商讨开展中国NPO自律行动。


2006年

“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行动”的发起。



关键成果

自律行动旨在建立自律准则,加强行业的行为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机构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原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三家机构共同发起,并委托恩玖中心作为执行机构。



2008年

《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准则》向社会发布。


2009年

● 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注册成功;


●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自律宣言》在第一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上发布;


●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依据行业发展状况设计了《中国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评估体系》,并依据该体系自2009年起连续6年发布《中国慈善透明年度报告》;


● USDO自律吧成立,通过了《USDO自律准则》和《USDO规则》。



关键成果

USDO是由全国100多家公益机构共同发起的开放社区和沟通平台,其所有成员机构通过签署遵守《USDO自律准则》,共同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公信力。


关键机构

USDO自律吧在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等多家机构支持下开展行动。



2012年

2012年中基透明指数(FTI)发布,随后几乎逐年更新迭代。



关键成果

进一步提升基金会信息披露的专业性和标准化。


关键机构

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



2013年

USDO自律吧推出“中国民间公益透明指数(GTI)”及相关研究报告,其研究对象主要是民间草根公益组织。



关键成果

推动了民间公益组织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的提升,2015年报告涵盖机构达1738家。


关键机构

指数得到了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大力支持,委托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开发。


2015年至今


精细化演进期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革新浪潮,以商业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商业与技术力量,在急速推进中国公益慈善筹款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整个公益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并于2023年修订。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 静安区方德瑞信的前身(公益筹款人联盟项目组)加入《国际筹款伦理准则》的倡议组织,并发布了第一份筹款伦理倡议。


2017年

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注册成立,定位为公益筹款行业倡导与培育组织。


2018年

《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伦理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年

《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伦理行为实操指引手册》发布,并于2022年修订。同年,腾讯公益联合静安区方德瑞信与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推出《99公益日透明守信共建公约》。


2024年

《慈善筹款伦理实践研究》一书正式出版。



关键成果

推动中国公益行业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了国内筹款活动的伦理水平;提出中国本土版的筹款伦理准则,并持续通过知识生产、行业培训等形式引领相关伦理工作建设。


关键机构

静安区方德瑞信、北京七悦社会公益服务中心等主要伦理研究和知识生产组织,并获得来自南都公益基金会、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等资助方的支持。


本文的梳理主要基于行业书籍、材料及网络搜索等形式,由于时间跨度较大难以确保所有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期待行业伙伴的关注和指正。向以上每一个里程碑背后的人致敬,感谢你们所作出的努力和坚守。














END


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简称“静安区方德瑞信”)致力于通过提供高质量的知识生产内容、降低知识获取与流动门槛与革新能力建设模式等方式推动中国公益慈善筹款专业化发展、倡导与培育健康的捐赠文化,服务对象涵盖政府、互联网筹款平台、公募基金会、企业基金会、大中小型民间机构与行业平台。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