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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公告2021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2.泛海公益基金会

3.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4.华润慈善基金会

5.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6.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

7.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8.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9.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10.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11.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12.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1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14.中华文学基金会

15.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16.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17.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18.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19.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21.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2.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23.济仁慈善基金会

24.凯风公益基金会

25.实事助学基金会

2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27.致福慈善基金会

28.中华艺文基金会

29.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30.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31.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

32.健坤慈善基金会

33.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

34.润慈公益基金会

35.善小公益基金会

36.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37.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

38.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39.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40.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4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42.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4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4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45.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46.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47.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48.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9.中山博爱基金会

50.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

51.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52.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53.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54.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55.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

56.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57.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58.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59.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60.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

61.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

62.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63.中华志愿者协会

64.国际儒学联合会

65.智惠乡村志愿服务中心

66.德源希望教育救助中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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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

  为鼓励社会公益性捐赠,做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与相关文件的衔接工作,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部分条件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2018年和2019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组织2018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最近一期的评估等级达到3A以上(含3A)。对于2019年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2019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接受评估但尚未出具结论的社会组织,确认资格时可暂不考虑其评估等级。

  (三)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可暂不考虑社会组织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四)按照本条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应取得3A以上(含3A)评估等级,且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二、确认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社会组织2019年和2020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2月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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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京财税〔2020〕2661号

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北京市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北京市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滑动查看下列名单,或点击阅读原文后查看附件)


  1. 北京爱尔公益基金会

  2. 北京易明慈善基金会

  3. 北京怡海公益基金会

  4. 北京巧女公益基金会

  5. 北京市宝健公益基金会

  6. 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

  7. 北京木兰汇公益基金会

  8. 北京奇虎公益基金会

  9. 北京缘梦公益基金会

  10. 北京化成天下公益基金会

  11. 北京艺能爱心基金会

  12. 北京市永源公益基金会

  13. 北京纳通公益基金会

  14. 北京萤火虫爱心公益基金会

  15. 北京修实公益基金会

  16. 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

  17. 北京灿烂阳光慈善基金会

  18. 北京幽兰文化基金会

  19. 北京紫檀文化基金会

  20. 北京新世纪当代艺术基金会

  21. 北京牧云文化艺术基金会

  22. 北京SMC教育基金会

  23. 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4. 北京市公安民警抚助基金会

  25. 北京市华侨事业基金会

  26. 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

  27. 北京华夏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28. 北京水源保护基金会

  29. 北京协和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30.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

  31. 北京九三王选关怀基金会

  32. 北京吴祖泽科技发展基金会

  33. 北京精瑞人居发展基金会

  34. 北京力生心血管健康基金会

  35. 北京郭应禄泌尿外科发展基金会

  36. 北京精鉴病理学发展基金会

  37. 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

  38. 北京卓越企业家成长研究基金会

  39.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

  40. 北京延河弘扬延安精神基金会

  41. 北京市惠民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42.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43. 北京为华而教公益发展中心

  44. 北京儿童健康基金会

  45. 北京市李桓英医学基金会

  46. 北京吴英恺医学发展基金会

  47.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48. 北京国际艺苑摄影基金会

  49. 北京康华中西医发展基金会

  50. 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

  51.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

  52.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53. 北京志愿服务基金会

  54. 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会

  55. 北京中艺艺术基金会

  56. 北京新曦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会

  57. 北京亦城合作发展基金会

  58. 北京故宫文物保护基金会

  59. 北京民生文化艺术基金会

  60.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

  61. 北京协和医学基金会

  62. 北京陶诗言气象发展基金会

  63. 北京晓星芭蕾艺术发展基金会

  64. 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

  65.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

  66. 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教育基金会

  67.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

  68. 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育基金会

  69. 北京中央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70. 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教育基金会

  71. 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基金会

  72. 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73. 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74. 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

  75. 北京四存教育基金会

  76. 北京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77. 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

  78. 北京市教育基金会

  79. 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

  80.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81. 北京市育英学校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82.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83.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友发展教育基金会

  84.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85.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86. 北京林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87.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8. 北京联合大学教育基金会

  89. 北京语言大学教育基金会

  90. 北京培黎教育基金会

  91. 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

  92. 北京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93. 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

  94.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基金会

  95. 北京伍连德公益基金会

  96. 北京人人关爱健康公益基金会

  97. 北京楷祺心血管公益基金会

  98. 北京屈正爱心基金会

  99. 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

  100. 北京药盾公益基金会

  101. 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

  102. 北京合众关爱心脏健康基金会

  103. 北京医卫健康公益基金会

  104. 北京大医公益基金会

  105. 北京陈菊梅公益基金会

  106. 北京观复文化基金会

  107. 北京弘医医学发展基金会

  108. 北京海鹰脊柱健康公益基金会

  109.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110. 北京老舍文艺基金会

  111. 北京彩虹桥慈善基金会

  112. 北京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

  113. 北京同仁张晓楼眼科公益基金会

  114. 北京病痛挑战公益基金会

  115. 北京德坤瑶医公益基金会

  116. 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

  117. 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

  118. 北京市体育基金会

  119. 北京绿化基金会

  120. 北京杰凯心血管健康基金会

  121. 北京观唐公益基金会

  122.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

  123. 北京凌锋公益基金会

  124. 北京圆明园遗址保护基金会

  125. 北京健康长城公益基金会

  126. 北京杏霖健康公益基金会

  127. 北京首善儿童肿瘤基金会

  128. 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129. 北京围棋基金会

  130. 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31. 北京闻康公益基金会

  132. 北京星辰黄斑病公益基金会

  133. 北京依众公益基金会

  134. 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

  135. 北京常春助学慈善基金会

  136. 北京新东方公益基金会

  137. 北京中间艺术基金会

  138. 北京蔚蓝公益基金会

  139. 北京东宇全球化智库基金会(原名:北京东宇全球化人才发展基金会)

  140.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

  141. 北京启明星辰慈善公益基金会

  142. 北京用友公益基金会

  143. 北京笃学公益基金会

  144. 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

  145. 北京亿方公益基金会

  146. 北京荷风艺术基金会

  147. 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

  148. 北京国际和平文化基金会

  149. 北京胤泽公益基金会

  150. 北京伟达岩石力学科技发展基金会

  151. 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

  152. 北京隋建国艺术基金会

  153. 北京好未来公益基金会

  154. 北京达理公益基金会

  155. 北京中科科教发展基金会

  156. 北京立德未来助学公益基金会

  157. 北京艺美公益基金会

  158. 北京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

  159. 北京阳光未来艺术教育基金会

  160.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创公益基金会

  161. 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

  162. 北京市银杏公益基金会

  163. 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

  164. 北京情系远山公益基金会

  165. 北京陈伟鸿公益基金会

  166. 北京当代经济学基金会

  167. 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

  168. 北京龙门慈善基金会

  169. 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

  170. 北京凤归巢公益基金会

  171. 北京宏信公益基金会

  172.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

  173. 北京华通国康公益基金会

  174. 北京常瑞公益基金会

  175. 北京长安信托公益基金会

  176. 北京市华夏人慈善基金会

  177. 北京大鸾翔宇慈善基金会

  178. 北京众合公益基金会

  179. 北京杨孙西公益基金会

  180. 北京华樾慈善基金会

  181. 北京慈爱公益基金会

  182. 北京麦田慈善基金会

  183. 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184. 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

  185. 北京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

  186. 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

  187. 北京锐捷公益基金会

  188. 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

  189. 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

  190. 北京链家公益基金会

  191. 北京国珍爱心基金会

  192. 北京龙杯公益基金会

  193. 北京君知光公益基金会

  194. 北京依恩木兰公益基金会

  195. 北京玉润公益基金会

  196. 北京恒爱公益基金会

  197. 北京尤迈慈善基金会

  198. 北京华贸公益基金会

  199. 北京歌路营慈善基金会

  200. 北京宜信公益基金会

  201. 北京世纪慈善基金会

  202. 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

  203. 北京百仁慈爱公益基金会

  204. 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

  205. 北京爱心万里公益基金会

  206. 北京青草地慈善基金会

  207. 北京爱晚公益基金会

  208. 北京真容公益基金会

  209. 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

  210. 北京博顿崇德公益基金会

  211. 北京利乐公益基金会

  212. 北京水滴汇聚公益基金会

  213. 北京市正大慈善基金会

  214. 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

  215. 北京百度公益基金会

  216. 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

  217. 北京险峰公益基金会

  218.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

  219. 北京嘉实公益基金会

  220. 北京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

  221. 北京东方君公益基金会

  222. 北京同心圆慈善基金会

  223. 北京联益慈善基金会

  224. 北京润生农村发展公益基金会

  225. 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

  226. 北京市丽格慈善基金会

  227. 北京绿创公益基金会

  228. 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

  229. 北京知行公益基金会

  230. 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

  231. 北京市安和社区公益基金会

  232. 北京启行青年发展基金会

  233. 北京苹果慈善基金会

  234. 北京市仁爱慈善基金会

  235. 北京山花工程慈善基金会

  236. 北京同观公益基金会

  237. 北京创元慈善基金会

  238. 北京新越公益基金会

  239. 北京京东公益基金会

  240. 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

  241. 北京市京潮公益基金会

  242. 北京市众安公益基金会

  243. 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

  244. 北京弘道慈善基金会

  245. 北京市金鼎轩公益基金会

  246. 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247. 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

  248. 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会

  249. 北京春苗慈善基金会

  250. 北京市思诚社区公益基金会

  251. 北京华宇公益基金会

  252. 北京中道公益基金会

  253. 北京探路者公益基金会

  254. 北京老牛兄妹公益基金会

  255. 北京市戈友公益援助基金会

  256. 北京星河公益基金会

  257. 北京公益服务发展促进会

  258. 中国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

  259. 北京老年痴呆防治协会

  260. 北京市门头沟区慈善协会

  261. 北京市平谷区慈善协会

  262. 北京市丰台区慈善协会

  263. 北京市延庆区慈善协会

  264. 北京市昌平区慈善协会

  265. 北京市通州区慈善协会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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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新任/后备秘书长:鸿鹄计划你应该了解的1+7+N


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打开了社会力量通过举办基金会的方式参与公益事业的制度闸门。自此,基金会数量迅速增长,截止2020年12月23日,已达8373家,其中,6649家(占总数量的76%)是2010年以后后成立的。

2007年,一群对基金会行业有着强烈使命和担当的秘书长,因为对基金会这一新生事物发展的共同期待与困惑,经常围聚一起,交流分享,互相学习,彼此砥砺。在连续十多次沙龙后,旨在推动基金会行业交流的平台“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应运而生,2016年后更名为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继续推动行业交流,同时更广泛、深入、持续地建设基金会行业生态,推动基金会行业发展。

基金会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高质量发展也是大势所向,人才急缺成为最核心的问题,为回应这一紧迫需求,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以下简称“基金会论坛”)依托12年陪伴秘书长成长发展一路走来的丰富经验,在国强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的专业指导下,助力基金会新任和后备秘书长成长的“鸿鹄计划”正式启动。

邓国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副院长

一个基金会能否发展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秘书长,如果通过鸿鹄计划,能够为行业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专业化高层管理人才,那么我国基金会的整体水平、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势必提升,慈善事业在我国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也将更为显著,这也有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缓解我国不平衡发展的矛盾。

“鸿鹄计划”聚焦新任和后备秘书长关键前三年的核心痛点,通过“1+7+N”的复合成长体系,提升专业技能,丰富行业视野,增强洞察能力,助力其最终成长为卓越的基金会秘书长,引领基金会走向未来。

鸿鹄计划公布以来,引发热烈反响,收到非常多的殷切期待和宝贵建议。正式报名将持续至2021年1月13日24点。本文进一步对鸿鹄计划的相关内容和安排进行说明解析,回应关切,帮助有需求的秘书长选择有效的参与方式。

为什么是关键前3年?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在数年来的行业工作和调研中,我们从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基金会秘书长身上挖掘成功经验,了解新任和后备秘书长的实际需求,发现: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基金会秘书长的认知、能力、知识储备有很大的差异。而担任秘书长这一职务的前3年尤为重要,是决定其后续成长发展的关键。

快速变革发展的时代和行业需要秘书长们在实战中学习并迭代,这恰好是起步期基金会秘书长的痛点,行业能力建设也鲜为关注。

资料来源:新任秘书长成长发展体系建构项目

1+7+N

为“关键前3年”量身打造


一个

资源中心

行业长期累积的实用信息大全

资源中心是秘书长最贴心的基金会管理小助手,内容包括秘书长基础知识库(政策法规、财务规范、年检与评级、党建等)、基金会运营工具包、专家库和在线咨询等,经过精心挑选、以优取胜,方便秘书长集中快速查询基金会合规发展必须的相关信息和工具。


七大

实战课程主题


行业使命与社会责任
秘书长的自我修养
与出资方建立高质量关系
愿景使命与战略
基金会的合规建设
项目设计与品牌建设
团队组建与管理

实战课程主题来自对新任秘书长核心任务、挑战及所需能力的深度洞察和提炼总结。通过对七大实战课程主题的学习,既建立知识结构、形成框架,又掌握工作方法论,明确方向和规律。

抓住这20%的学习内容,将获得80%的成长效果,以有限的学习时间兑现看得见的高价值成效。

线上、线下和参访游学等学习方式多管齐下,相辅相成;荟聚优秀基金会行业专家、资深秘书长的讲师拥有丰富实战经验和公认成果,乐于分享、成就他人和推动行业发展。

直击痛点、集中攻破的主题学习

线上“入门必修课”:围绕基金会实务工作的具体需求,从0到1了解基金会全年工作内容、重点和要求,迅速上手心不慌。


全年6-8次线上课程,主题涵盖年检审计、开理事会、创立品牌项目、筹资传播、等级评估、团队成长等。


实战优先、本土实践的传承学习

线下“进阶提升课”:围绕基金会工作中的主要痛点,通过对话、复盘、共创等方式,针对性攻克管理难题。


全年4期线下培训,每期3-4天,主题涵盖与出资方建立高质量关系、打造基金会拳头项目、建立使命驱动的无边界团队、秘书长自我诊断和解惑等。


打开视野、撞击心灵的一线学习

一线“使命必达课”:深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优秀基金会的工作一线,现场学习和观摩讨论,通过与实践联结,交换发展经验、提升发展动能。



 “N” 

社群连结传帮带


思想大咖、实战前辈的近距离连结

思想大咖小灶交流:与理事会层面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界专家深度对话、促膝交流,打通思想的任督二脉,拓展思维疆域。


前辈教练陪伴支持:来自议题和类型多元的基金会实践派资深秘书长、资深行业人士作为导师,在课程中引导学习成长,在课程后提供个性化的陪伴与支持,在实务工作碰到棘手问题时背后坚实支持、出谋划策,也根据需要提供一对一教练或咨询。


优秀同行、互激互励的共生社群

多元紧密社群共建:同频高潜能新任秘书长、实践派经验丰富资深秘书长、高格局深思想行业专家等形成共生社群,共学、共行、共创、共情,共成长,无限放大社群延伸出的价值。引荐、匹配资源鼓励和支持自组织的各类线上和线下活动。


多元主体、共创共建的坚实基础

多元主体资源丰沛:国强公益基金会强大的企业资源,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期的公益慈善研究积累,基金会论坛长达12年支持陪伴秘书长成长发展、促进行业交流联合的丰富经验将引入一流的师资、多元的资源。


鸿鹄计划



鸿鹄计划希望寻找具有使命感,愿意成就自我、成就他人、成就社会的高潜基金会秘书长。


鸿鹄计划适合


基金会新任和后备秘书长

新任秘书长:首次任职基金会秘书长不超过3年,可能包括:
  • 转行而来,拥有一定的工作和管理经验,但对基金会运作管理了解不多;

  • 拥有公益行业经验,但任职基金会秘书长不超过3年。

 
后备秘书长:目前未任职基金会秘书长、但承担部分秘书长职责,可能包括:
  • 计划未来一年内正式成立基金会,且会担任基金会秘书长,如企业CSR等相关工作负责人;

  • 在基金会担任副秘书长(或同等职位)至少1年。


鸿鹄计划提供



入选鸿鹄计划的学员,将由国强公益基金会提供奖学金,分两档,可依自身实际需求和时间进行申请:

线上课程奖学金:价值3,000元/人,用以负担部分线上课程的相关执行和管理费用。适合无法抽出大块时间学习、但又需要迅速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伙伴。

系统培训奖学金:价值30,000元/人,用以负担部分线上+线下所有模块课程所需的相关执行和管理费用(因参与鸿鹄计划而产生的差旅、资料等费用需入选学员自行承担)名额约30人。适合希望通过系统学习和反思,攻克管理难题的伙伴。

申请流程




申请方式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或复制链接:http://lxi.me/rdfhx  至电脑端填写报名表。

截止日期
2021年1月13日24点

温馨提示:

1、表单内含《申请必读》,欢迎下载后阅读;

2、申请两类奖学金均需填写以上表单;

3、申请系统培训奖学金者,在填写以上表单后,请准备以下资料,并于2021年1月13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hongfeng@yiplus.org。

  • 申请表

  • 推荐信(至少两封,其中一封需为资深基金会秘书长撰写)

  • 其他附件资料(可选)

4、之前已经提交过“线上入门必修课”表单,无需重复提交,如欲继续申请系统培训奖学金,请参考3.


精彩福利


  •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陆续邀请进入专属社群,优先参加基金会论坛主办的各类活动,如秘书长访欧游学、秘书长沙龙、城市峰会、年会等;

  • 项目将为学员的自组织活动或所在基金会引荐所需资源;

  • 项目将为学员建立成长档案,为职业发展提供证书和证明等。


资料保密声明


鸿鹄计划所采集的个人及机构信息,作为筛选重要参考依据,会影响您进入面试和最终录取,请根据实际情况详实填写。我们郑重承诺,所采集信息,仅用于面试和本项目相关工作,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感谢您的信任!


报名或合作咨询,欢迎联系:


洪峰,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项目高级经理

手机/微信:18010006621



主办方

国强公益基金会,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及联席主席杨惠妍于2013年创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以“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贡献”为愿景,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在教育树人、文化育人、乡村振兴、社区发展等多领域推动国家民族富强、人类社会进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1日。中心以新时代乡村振兴与治理为核心,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注重对中国乡村治理现实的理论提炼,注重学术积累, 进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整体战略。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简称基金会论坛、CFF。旨在加强中国基金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设中国基金会行业生态系统,使基金会行业成为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良好运转的重要力量。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基金会(新任/后备)秘书长请注意:“鸿鹄计划”正式启动!


作为新手秘书长,在个人职业发展和基金会管理上是否遇到过这些难题:

  • 秘书长需要具备哪些领导力?时间有限,学什么,在哪学?

  • 出资方、理事会、捐赠人的朴素善因和基金会的专业运作,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

  • 如何设计和执行好项目,打造基金会品牌,提升基金会公信力?

  • 如何招聘、组建和带领团队一起实现基金会使命?

  • 政策法规一箩筐,年检评估很快来,到底要先从哪里干起?

    ……

面对纷繁复杂的这些难题,新手秘书长们应接不暇,疲于应对,劳心、劳力、伤神,还没有把握。


近期,国强公益基金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以下简称“基金会论坛”)共同发起“鸿鹄计划”,支持中国基金会新任和后备秘书长成长,计划在三年内通过共享资源中心、社群交流、线上课程、线下培训及导师辅导等方式,推动新任及后备秘书长快速提升专业能力和领导力,丰富行业视野,搭建广泛人脉,最终形成相互支持、共同成长的紧密网络。

鸿鹄计划

多方联合赋能关键少数

系统持续提供成长支持

陪伴秘书长走好头三年

成就基金会未来领导者


谁是新任和后备秘书长?


本项目所称新任秘书长是指首次任职基金会秘书长不超过3年的人,可能包括:
  • 从企事业单位或政府等部门转行而来,拥有一定的工作和管理经验,但对基金会运作和基金会管理、公益行业了解不多

  • 在公益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公益行业经验,但在基金会任职秘书长不超过3年


本项目所称后备秘书长是指目前未任职基金会秘书长、但承担部分秘书长职责的人,可能包括:
  • 在基金会担任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时长不超过3年

  • 目前正在牵头筹备成立基金会,未来会担任基金会秘书长,如企业CSR负责人等


鸿鹄计划“321”


2021年,鸿鹄计划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3类活动:包括线上课程、系统培训、一线参访三类活动,提供多元立体的专业学习和交流提升机会。

2种途径:包括线上、线下两种参与形式,便于新任和后备秘书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佳学习成长途径。

1个中心:搭建一个“资源中心”,内容包括知识库、工具包、专家库和在线咨询等,支持新任和后备秘书长及时获取基金会规范发展必需的基本信息和工具。

加入鸿鹄计划,将收获什么?


 

01 从0到1掌握基金会发展规律和秘书长成长体系

02 掌握基金会运营核心技能,提升业务能力,拓展行业视野

 
 

03 收获可信赖的、高质量的案例经验和导师辅导,解决痛点问题

04 链接专业导师、同行伙伴,为个人及所在基金会拓展所需资源

 
 

05 获得成长档案,为职业发展提供证书和证明

06 优先参加国强公益基金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基金会论坛组织的各类高质量内部活动,如闭门思想讨论、国外游学参访、机构或项目将有机会作为研究案例等。

 

如何加入鸿鹄计划?


如果你是本计划定义的新任或后备秘书长,并且认同秘书长的职业价值和基金会的社会价值,致力于长期从事公益事业,有清晰的自我认知和强烈的学习意愿,2021年,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加入鸿鹄计划。

 参与方式一 


报名参加线上课程,成为鸿鹄计划线上伙伴

1、线上课程安排:2021年拟开展6-8期线上课程。根据基金会行业规律,围绕秘书长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需求设计,包括:做好年检与审计、开好理事会等。同时,不定期开展行业热点主题分享,如十四五规划解读、互联网公益、筹款等。

2、线上课程价值:3000元/人,由国强公益基金会捐赠支持,入选的新任和后备秘书长无需支付

3、报名流程安排:报名通道即日起长期开放——扫描二维码上传报名信息——工作人员确认资格、发放入选通知——获得参与线上课程的权益。

4、线上课程报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我们将于14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本二维码长期有效,建议在电脑端填写
可复制此链接至浏览器填写:http://lxi.me/2ojsj

扫码报名参加线上课程

 参与方式二 


报名参加系统培训,成为鸿鹄计划首批学员

1、系统培训内容:6-8期线上课程+4次线下培训(每次3天左右)

线下培训包含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实战演练、一线参访、社群共建等。

  • 时间地点:线上课程拟每2月开展1期,线下培训拟每季度开展1次(其中1次安排在清华大学校内)

  • 授课教师:国内外基金会行业专家、知名基金会负责人、资深公益人等

  • 课程主题:拟为七大模块,包括:行业使命与社会责任、秘书长的自我修养、与出资方建立高质量关系、愿景使命与战略、基金会的合规建设、项目设计与品牌建设、团队组建与管理

  • 参访安排: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知名基金会、一线公益项目


2、系统培训名额:为保证学习效果,实现深度陪伴,2021年拟招募符合条件的新任和后备秘书长30名左右,入选者需保证全程参与所有要求的学习内容,完成既定的学习任务。主办方将通过面试和评审等方式确定首批鸿鹄计划学员。

3、系统培训费用:全部学习内容价值30000元/人,由国强公益基金会捐赠承担,入选的新任和后备秘书长无需支付,但学习期间的差旅、资料等费用需自行承担。

4、系统培训报名:有意向报名者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记,我们将于近期公布详细的申请指南。

5、录取流程安排:
  • 提交申请资料: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13日

  • 资料审核与评审: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7日

  • 名单公布,签署承诺并确认录取: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


扫码登记参加系统培训的意向

鸿鹄计划是一个围绕新任和后备秘书长痛点的成长型共创项目。我们十分重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与秘书长们的互动,希望通过“提问反馈”“参与式学习”“以实践为导向”不断完善项目体系。关于项目的具体信息,如讲师、课程安排等将于12月下旬通过基金会论坛微信公众号CFF2008公布。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鸿鹄计划,咨询或合作,欢迎联系:

洪峰
手机/微信:18010006621
邮箱:hongfeng@yiplus.org


主办方

国强公益基金会,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及联席主席杨惠妍于2013年创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以“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贡献”为愿景,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在教育树人、文化育人、乡村振兴、社区发展等多领域推动国家民族富强、人类社会进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1日。中心以新时代乡村振兴与治理为核心,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注重对中国乡村治理现实的理论提炼,注重学术积累, 进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整体战略。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简称基金会论坛、CFF。旨在加强中国基金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设中国基金会行业生态系统,使基金会行业成为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良好运转的重要力量。



原文转载自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 CFF2008
2020年12月15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实务观点 | 十四五规划下,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实务观点 | 十四五规划下,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本文是2020年12月12日,何国科在2020年河北公益节的主旨发言内容。

今年是第四次来河北了。在过去一年当中,我的核心工作是研究慈善领域的法律政策,也在全国各地,包括广东、江浙、北京,接触大量的慈善组织,看他们的发展情况。我也看到了我们河北的发展,看到了河北慈善事业在不同领域、不同角度的进步。但是,河北的公益慈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还有很长的路可以去走。今天,我就结合自己的工作与实务,围绕下一步慈善事业工作如何开展,讲一点我切身的体会,提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第42段“提高人民收入水平”里,明确提到“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这句话很短,但是却对慈善事业有了一个新的定位。中央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定位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体会,因为它是对未来五年中国慈善如何发展的一个指导。十三五期间也明确提到了鼓励、发展慈善事业,那时候对公益慈善的定位是社会保障。到了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中,慈善事业的定位已经到了“第三次分配”的位置上。这是一个定位上非常大的改变。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把慈善事业定位在“第三次分配”,这背后的含义是什么呢?

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那么,发展的不平衡怎么解决?我认为公益慈善,就是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平均的问题的。公益慈善,就是要在国家的发展、社会治理当中,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去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所以,国家对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的定位,是非常高的。

随着我们国家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从经济发展阶段这个角度来看,必然会进入公益慈善大力发展的时代。改革开放前40年,我们可能解决的是收入问题;富起来以后,我们有更多的企业家,更多的社会公众,他们不仅关注赚钱,而且会考虑自己的人生价值,会考虑如何贡献于社会,服务于社会。而公益慈善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途径。这些年,我们越来越感受到,一些家族办公室有越来越多的公益慈善方面的需求。所以,未来会有大量的来自企业、个人的社会资金,汇聚到公益慈善领域中,这是一个大的趋势。

目前互联网公益有了长足的进步,大约有1000多万网民在网上参与慈善,而有捐赠能力的人应该不低于1亿人,也就是说,在国内还可以动员起9000万人,这就是未来发展的机遇。对于公益行业、公益人来说,我们要看到,要把握住这个发展机遇。任何领域、任何地方的慈善事业发展,都一定要认识到国家层面,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形势上宏观的变化,这是我想谈的第一点。

我想谈的第二点,就是在这样一个新的发展格局下,对于我们慈善组织的要求是什么。一个月前,我和一名上市公司的企业家聊天,她说,前半辈子都在做商业,后半辈子想做公益了。她还跟我说:“现在,我对中国的公益不是特别有信心,我该怎么做公益呢?”也就是说,慈善组织未来的发展中,一定要能承接,要能回应这个新的发展格局。

这就要说到总书记提到的“高质量发展”。总书记说,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在经济社会领域来说,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对于公益慈善领域而言也是如此。

各个公益机构,各位一线的公益人,有没有信心说:我们所做的公益慈善,已经达到了国家所要求的高质量水平呢?我们有社会组织89万家,基金会8335家,慈善组织7000多家。在将近90万家社会组织中,有多少是能够称为“高质量”的呢?

总书记还提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能不能在全球治理当中发挥作用,中国能不能涌现像盖茨基金会这样在全球有影响力的公益机构,这也是我们国家下一步发展战略中的重要部分。

 

所以,在十四五阶段,社会组织应该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呢?这就要回到当下,我们社会组织,中国的慈善事业,还面临哪些问题。

01 慈善领域的法律政策存在许多障碍需要消除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生效实施,但是国务院配套的条例,政府的相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推动去出台。因为具体的条例、政策不出台,很多事情很难开展,很难处理。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是民政事业发展、社会组织发展当中一个很大的制度障碍。所以,未来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在法律的修订、配套的政策出台上,做出一些突破。

02 慈善组织公开透明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需求

虽然民政部也出台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办法》,但是目前有多少慈善组织能够完全按照条例规定,在“慈善中国”官网上做好信息公开呢?这一点也是值得探讨的。对于慈善事业来说,公信力十分重要。但我国的慈善组织建立公信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绕不开的问题。以公开透明,回应社会需求,以公开透明倒逼机构的专业化建设。

03 慈善组织的专业性不强,规范治理能力不够

在公益圈里,经常能听到这样的抱怨,就是我们国家做资助类的基金会太少了。基金会都自己干活,不资助其他的慈善组织去干活。虽然这确实是现状,但同时我们也要做一个反思,我们是否有足够能力去承接基金会的项目。上星期,我跟一个基金会的负责人聊天,我说,你们应该多支持草根类的社会组织。他说:“何律师,我们也特别想支持,也支持过几个。但现实情况是草根类的社会组织连项目书都写不好,基本的财务都做不好,基本的项目要求都完成不了,怎么让我放心地把钱交给他们呢?他们会把事情做好吗?”

国家谈转移政府职能,是要把政府的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但是,现在有多少社会组织是能承接好政府的职能呢?所以,草根类公益机构一直抱怨没有更多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但是要反过来思考,自己的机构能不能达到专业性的要求,能不能承接住这些钱,这些责任。

很多草根机构说,没有政府支持,没资金支持,机构又怎么能提升专业性呢,这就好像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我想说的是任何领域的创业都是一穷二白之下建立起来的,商业创业的艰难不比公益更难?核心是看,公益组织的创始人,你公益慈善当成一份工作,还是当成了自己的事业,以公益为志业的人,用心,用力,会在一穷二白之下构建起自己的大厦,正所谓,君子忧道不忧贫。

04 社会对公益慈善的认识还有很多误区

疫情期间,寿光的蔬菜捐赠给了武汉,然后网友就批评,武汉怎么可以把蔬菜给卖了。这个案例我印象很深,其实按照慈善法规定,对于那些不易储存、难以运输的物品,可以采取变卖的方式来实现公益价值的。类似的误解其实还有很多,很多民众对公益慈善的理解还停留在初级的时代,一些民众甚至会认为,做公益的人,为什么还能拿工资呢?这种理念、观念,也是需要我们破除。我们应该要建立一个正确的慈善的氛围和价值观,这是全社会要去正视,要去努力的。

05 慈善人才培养跟不上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需要专业人才。但是,慈善事业的人才目前是跟不上需求的。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在制定人才计划的时候,没有把慈善人才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去培养。当然,政府也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慈善事业是一个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人才,而慈善人才需要一个体面的薪水来把公益做好。现在去做公益事业,简单粗暴的给钱反而不是一个好的办法。现在的公益出现了很多新的形式,包括心理援助、法律援助等,不是简单的给钱,而是真正地授人以渔,这都是需要专业人才去做的,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制约了这些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未来怎么办呢?我也结合我的实务工作,对河北慈善事业在十四五规划下的发展,提点自己的想法。

第一点,深入基层,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慈善。这些年,公益圈到处搞概念。高大上的概念太多了,真正回归到民众和基层的东西太少了。我们一直说,政府对我们社会组织关注不够;对此我们还是要反思,在解决农民工、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问题时,我们社会组织提供的支持够了吗?我们慈善组织能不能在这些问题上给政府分忧呢?慈善组织必须要思考,如何更加深入基层,真正解决群众的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我们的服务。这就是总书记提到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慈善事业发展理念。

2020年12月8日,民政部印发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从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未来的慈善事业发展一定会更多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村委,落实到一个个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我们需要的是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慈善,而不需要太多概念性的东西。下沉到基层去吧,这一点是下一步慈善事业发展必须更加明确,更加重视的。

第二个,不要问为什么资助类基金会少,而要问自己是否足够专业。比如,自己的项目书、项目设计、项目执行、财务、法务等工作,能不能做好,做专业。这些方面的专业性必须要提升,只有完成了这一步,我们的慈善事业才能真正走向一个质的变化。在十四五阶段,我也希望我们有更多的着眼于公益人本身的项目,希望有更多对于项目如何开展的培训,甚至是走出本市、本省,展开不同地方、不同省份之间的交流、学习、分享、体会。

第三个,慈善事业发展跟经济基础是有关系的,河北的慈善组织如何设计一些慈善项目,从而能够引进省外的慈善资金?这需要我们河北政府、河北当地的慈善组织一起合力,来引进省外的慈善资金。在商业领域,我们说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慈善领域,也要营造一个良善的慈善环境,让全国甚至是国际的,优秀的公益项目,优质的公益资金,能够进入河北,服务于河北的公益事业。

四个,建立河北的品牌性的慈善组织,以形成引领、示范性的效应。河北已经涌现了一批的品牌性慈善组织,要在河北树立典型,树立标杆,树立品牌性的社会组织,也要进一步支持它做大做强,逐渐带动形成一批品牌性的慈善组织,培养一批领军公益人。有了品牌效应、正面引导以后,才可以为更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个,要融入全国慈善事业,培育慈善人才。对于河北的慈善组织而言,要融入全国的慈善事业,多外出交流,多学习省外的先进经验,交融互通,通过这些方式来培养我们的慈善人才。

 

慈善组织一定要做到“顶天立地”。慈善组织作为第三部门,作为一个平台和中间桥梁,我们一方面要“顶天”,另一方面要“立地”。“顶天”的意思是跟党委政府,跟政策,跟党建等要接轨。我们要理解中央的政策,要了解政府对我们慈善事业管理的很多制度。如果我们不了解的话,很难去发展慈善事业。“立地”的意思是要扎根到基层,对第一线的社会需求要了如指掌。一个“顶天立地”的慈善组织,才能真正在整个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承担重要责任,发挥重要作用。“顶天立地”是一个非常好的词,不仅有对中央政策的了解,也有对基层的了解,这是我们慈善组织区别于商业组织最不一样的地方。

以上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十四五规划下,慈善事业如何高质量发展。我衷心希望,未来五年,河北的慈善事业有更大的发展,慈善组织有更长足的进步。大家一起学习,一起努力,将河北的慈善事业做得更大,更强,更高质量。谢谢大家。 

联系我们:

何国科 | 律师

邮箱:ngolawyers@zcpi.org

电话:010-83821031

王延斌 | 律师

邮箱:wangyanbin@zhichenglawyers.com

电话:1891188366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

民办函〔2020〕122号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运用,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发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决定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且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三批拟遴选指定不超过10家平台。


三、遴选条件

(一)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在互联网行业、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

(二)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因违反慈善法被责令停止活动或受到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该社会组织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三)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其中,企业应取得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ICP许可证书上主体名称与平台运营主体名称应一致;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并在有效期内,ICP备案证书上主体名称与平台运营主体名称应一致。

(四)平台有能力按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服务。

(五)平台技术水准达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第4部分的“基本要求”,具有较高的网络响应和风险防范水准,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级,并取得有权机关或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平台能够提供可以远程访问的募捐信息发布、查询、管理等模拟页面(通过测试地址访问即可,不得正式上线对外运行,不要求具备在线支付功能),能够满足电脑、平板电脑特别是手机终端的测评要求。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民政部,信封写明: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平台情况汇编,包括平台资质、信用状况、用户规模、硬件条件、网络安全、团队构成、模拟页面、功能定位、流程设计、风险防范、资金保障、服务承诺、影响力和代表性、特色模式、佐证材料、与主营业务结合的方案、以往参与公益情况等(一式20份,原则上汇编不超过40页、正反面装订)。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须于12月10日前发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设置为xxx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收集申报材料后,民政部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申报材料是否完备、运营主体是否合法、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等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对照“响应性要求”、“稳定性要求”、“拓展性要求”、“兼容性要求”等基本要求,对平台进行远程访问和安全测评。

(三)社会公众评价。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申报单位,民政部将通过开放网络评价的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评价。具体评价时间和方式另行公布。

(四)现场答辩和评审。民政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参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并开展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并结合参评平台的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和社会公众评价的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提出第三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民政部将拟指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名单。根据社会公示的情况,民政部确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公布后,第三批平台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工作机制,面向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接受后续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遴选安排和遴选纪律

(一)为体现信息公开与透明,11月下旬,择机举行集中公开答疑(具体通知请关注民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民政”政务微信);遴选结果产生前,除集中公开答疑外,不接待来人来访。

(二)允许并鼓励参评单位技术创新,但不得逾越法律政策的禁止性规定,不得突破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平台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网上举报”进行在线投诉举报。

附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2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24120,5812312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室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100006

电子邮箱:csxxpt@mca.gov.cn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观点:通过开源做公益,该如何分配价值?

现在的一些开源行动,在中国可以真正称得上是法律认定的公益事业了。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何国科几个月前开始参与中国首个技术相关基金会——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的建设。在近日的一场公开分享中,他从一个慈善领域法律人士的视角,做了相关介绍。

何国科认为,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的成立对于我国公益事业的意义也非常大。提起基金会大多都是开展“扶贫济困”相关工作,大部分整体处于公益 1.0 时代,即主要帮助山区的孩子、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帮助妇女维权等等。但实际上国家法律对于基金会的定位远远不止于“扶贫济困”,也包括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所以一种更新型的,更开放的基金会的成立,对推动中国慈善事业是非常有价值的。何国科认为,在公益领域,最大的价值就体现在观念的改变。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宗旨目标是推动科学领域的相关公益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新的案例,其本身的成立就是很有价值的事情。而对于开源领域,这也相当于开源项目可以有途径、真正作为法律认定的公益事业发展了。


重新认识基金会


当“开源”与“公益”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并且通过“基金会”的实体实现时,开发者和企业可能会提出一些普遍的疑问。

如果决定把开源项目当做是给全社会的贡献,那么开发过程中,企业和个人付出的所有成本是否可以有相应的抵消或是回报?基金会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如何保证开源项目的价值能通过基金会贡献给全社会?诸如此类。可能在实际发展中,还会出现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在何国科的分享中都有涉及。近日“有你有我开源节”上,何国科做了《开源项目捐赠法律适用探析——基金会运作开源项目的法律优势》主题分享。何国科指出,在探讨运营、捐赠等问题前,可以先重新认识基金会,了解基金会区别于公司,在整个开源项目中,有什么独特的能力。

重新认识基金会可从两个层面来看,第一个层面包括两个属性:法律属性、财产属性。法律属性方面,2017 年的民法总则与今年 5 月份的民法典中有规定。在此之前,基金会实际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层面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何国科标注了一个词:不分配所取得利润,“基金会是一个平台方、管理方,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但是它可以有利润。”

分配利润的前提是有利润。基金会可以有利润,其来源就包括捐赠、投资、保值增值等。但基金会所取得的利润必须全部用于基金会平台的建设,而不是给基金会背后的发起人、员工、理事会成员分配。底线就是不得分配,也以此底线来保障其非营利性。

民法典之后,基金会的法律属性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性,就是它的非营利性。”何国科说道,“如果开源平台是属于个别公司,那么平台上的所有开发者都是在为公司打工。如果基金会是属于公共的、是非营利组织,那么它不属于私营产品,这就是它的法律属性。”

财产属性方面,基金会有场地、资金、人员以及收入,那么,所有的这些财产和资源到底属于谁?答案是社会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七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何国科解释,基金会的财产具有公共属性。基金会的资源、内部治理、基本框架孕育都来源于社会公共财产。以基金会理事为例,理事可能是一定数目的公司指派到基金会的。但是,从法律上说,理事只能代表公众,即便是由公司指派,理事也不会是公司的代言人,而是代表公众来管理基金会的代表。之后,理事会的内部治理,如换届、辞退等等则是理事会进行决策,以保障社会公共财产属性。


认识基金会的第二个层面是,以“社会组织”的范畴来看。



中央对社会组织作用的认定


——2016年8月21日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发挥了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这也就是说,开源基金会既然放眼全球,就一定要有雄心。”何国科认为,当国际上提起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就想到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那么这才是真正成熟非常重要的标志。而基金会本身的属性也为整个目标的实现提供可能。

首先,有政策依据。基金会在运营开源产品时,相较其他商业主体,有非政务性,公共属性,公益属性等,可以更好地做共建共享共创的工作。

第二,由于基金会的非营利性和公共属性,可以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如基金会的收入可以免税,同时基金会还可享受一些土地、金融、财政等税务优惠。

第三,为了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法律同时赋予了支持公益事业捐赠的企业和人享受企业税扣除的优惠。比如,企业把开源项目捐赠给基金会,可以享受年度利润的 12% 的税务抵扣,个人捐赠可以享受 30% 的个人纳税所得抵扣。

第四,由于基金会的非营利性要求,在内部治理上就有特别高的民主要求,可提高民主议事的能力。如基金会理事虽由不同公司指派,而不同公司虽然投入大小也不同,但理事的议事能力都相同,不会像公司议事一样,存在类似“同股不同权”的情况。

关于对基金会的认识,何国科还提到,所有的法律政策,都没有禁止开源项目的发展、盈利能力。所有的限制都是对基金会的平台本身,而不会去限制参与的企业和个人。


开源项目捐赠问题探讨


何国科透露,在他今年参与基金会事务的过程中,有许多人提出问题,如果把代码捐献给基金会,怎么开源?怎么计算捐赠价值?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当前公益法律政策基本上解决的是货币、实物捐赠,解决作价、开票、收入、抵税等一系列问题,“开源项目”的捐赠,在实操中如何处理和解决有待讨论。

首先在法律政策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新的探索和思考。2016 年,慈善法中对捐赠财产的范畴,加入了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六条 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七)丰富捐赠形式,推动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技能、股权、证券、知识产权、服务、保险等形式拓展。


“既然慈善法加入了知识产权,那么在开源项目捐赠问题上,就有了探索的空间。”何国科说,再来看广东今年疫情期间,也提到丰富慈善捐赠的形式: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政策基础,但具体问题还没答案,何国科总结了三个问题,并分别给出自己的看法:1. 开源项目捐赠法律上如何定价?2.基金会接受“开源项目”捐赠后如何认定支出?3.法律滞后性和公益创新发展的平衡。

首先对于捐赠,何国科认为开源项目的捐赠是应当、可以作价的,问题在于如何找到一个公允的方式?以往公众捐一百块钱、捐一台手机,价值非常容易判断,但现在如果要捐一行代码,捐一个数据,该如何确定价值?

此外,捐赠项目的作价还会影响基金会内部的监管。基金会内部监管包括一项每年要支出所得利润 8% 的公益支出。如果基金会每年接受大量开源项目的捐赠,那么项目的价值几何?基金会什么样的行为代表已经使用了这个价值?这是法律方面会存在的问题。对于问题的解决,何国科表示还需要业界探讨出合适的政策,然后向主管部门提交,最终有可能实现合适的捐赠定价规则。

对于第二个问题,何国科认为,只要基金会接受捐赠之后将其开源出去,就是把捐赠所得供应支出出去了。对于第三个问题,以往政策是围绕“扶贫济困”的公益事业发展,推动科学领域发展的时候,缺乏一些相应的法律规制,但对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来说,有路径、渠道等去找到合适的发展道路。

最后,何国科说道:“只要基金会探讨出如何作价、如何支出的问题,给出专业的意见和理由,便可对行业树立标准、规则。而且我认为这也是基金会应该去做的事情。”

本文转自开源中国 作者@徐一君
本文嘉宾:何国科,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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